根据《****保障局关于印发〈**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的精神,4月13日至4月30日我中心组织医疗专家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小组,分别对市区新申请医**点的8家医疗机构和新申请医**点的45家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和专家会审。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8家医疗机构医**点的评估结果
(一)合格3家,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1.****防治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2.****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3.****大****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二)不合格5家,拟不予以医**点资格
1.****开发区硇洲卫生院,拟不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不合格原因:(1)中药师配置不足;(2)检验室卫生环境杂乱;(3)DR未取得大型设备许可证。
2.****医院,拟不予以居民定点住院资格。不合格原因:(1)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科室工作制度,医师工作制度没上墙;(2)执业医师人员配备不够;(3)住院部基础配备不够;(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科目无“全科”,实际开展“全科”门诊;(5****中心医师不足2人。
3.****门诊部,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不合格原因:(1)劳动合同未在店备查;(2)排班不齐全,变动未更新,有时只有半天执业医师在店;(3)其中一个执业医师缪帆不在店(长期进修),护士不在店;(4)抗菌药物有进货记录,无使用记录(拆零药品管理不到位);(5)执业医师排班不在店,有助理操作记录(根管治疗);(6)进销存不规范;(7)部分耗材过期(刀片);(8)种植室未设置医生通道,患者通道;(9)消毒,灭菌,打包间设置不合理。
4.****门诊部,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不合格原因:门诊执业医师及护士执业证变更时间未满3个月。
5.麻****门诊部,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不合格原因:(1)无药师人员,工作人员只有药学毕业证;(2)药品追溯没有落实到位;(3)未通过医**点,已贴“定点”标识。
二、45家药店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40家,****药店资格
1.****药店有限公司**区麻坡路分店;2.**市养天和九济堂文生大药房;3.**黄****公司**华发分店;4.**龙友****公司**凯旋湾分店;5.**龙友****公司**绿洲分店;6.**龙友****公司**南油分店;7.**龙友****公司开发区龙潮分店;8.**黄****公司开发区御景珺庭分店;9.北****药店****公司**山海华府分店;10.北****药店****开发区分店;11.湛****公司;12.****药店****开发区邮轮城分店;13.**开发区盛和园回春大药房店(个人独资);14.**市康之多御****公司;15.****药店****开发区东简东龙市场分店;16.****药店****开发区荣盛华府分店;17.****药店有限公司**区**村分店;18.****药店有限公司**区远洋城分店;19.****药店有限公司**区方兴市场分店;20.**龙友****公司**远洋城分店;21.**市香****公司;22.******公司;23.******公司;24.**黄****公司**霞**山分店;25.****药店有限公司**奥园分店;26.**龙友****公司**珑玥台分店;27.**龙友****公司**碧桂园分店;28.**龙友****公司**南亚郦都二分店;29.**龙友****公司**南亚郦都分店;30.**龙友****公司**一小分店;31.**龙友****公司**分店;32.**龙友****公司**金地二分店;33.**龙友****公司****分店;34.**龙友****公司****分店;35.**龙友****公司**金地分店;36.**龙友****公司**黄外分店;37.**龙友****公司**康宁分店;38.**黄****公司**区华盛分店;39.****药店有限公司**区草苏分店;40.****药店****开发区清晖嘉园分店。
(二)不合格5家,****药店资格
1.****药店有限公司**区龙头龙盘大道分店,不合格原因:(1)存在由执业中药师超执业范围进行西药方的审方,复核;(2)未按要求配置两名医保人员。
2.****公司,不合格原因:(1)存在由执业中药师进行西药方的审方;(2)未配置两名医保管理人员。
3.**龙友****公司**五合分店,不合格原因:(1)存在由执业中药师进行西药方进行审核,配方;(2)未配置两名医保管理人员。
4.****开发区****药店,不合格原因:(1)药品未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2)药师未在岗,医保制度未上墙;(3)员工未签合同;(4)非正常渠道购进药材(如虫草花、红枣、菊花等);(5)未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食品;(6)未通过定点资格,店面标识“医**点”。
5.**天****公司**区附二院分店,不合格原因:(1)存在由执业中药师对西药处方进行审核,复核;(2)个别药品未按要求贮藏;(3****医院处方****医院;(4)存在由非药学人员对药品处方进行调配;(5)阴凉柜设置不符合要求。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 0759-****967****中心反映。
湛****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