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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委托****对“3000 吨/年炭黑后处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首次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000 吨/年炭黑后处理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现代****示范区
(4)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租用****现代****示范区标准厂房约4000 平方米,需购置臭氧发生器、滚筒氧化机、分级粉碎机、袋滤器、产品输送设备、料仓、风机、真空包装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冷却循环水、供配电、环保处理等工程。达产后可实现年产2000 吨氧化炭黑、1000 吨研磨炭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彭老师
(3)联系电话:189****8525
(4)通讯地址:**省**市**市隆北路A段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
(2)联系地址:**市**区****科技园A1栋。
(3)联系人:蔡工
(4)联系电话:181****8720
(5)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