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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关于“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复为止”。现修改为“合同履行期限:6月30日之前取得建设用地批复。”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此澄清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