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大河沟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 ****委员会以 城发改委投资[2025]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1 建设地点: **县葛城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造DN500-1000雨水管网11.5公里,**排水沟4.7公里,排水沟断面2.1X1.8m;**排水渠道3.46公里,渠道断面6.7X4.2m;**排洪沟0.791公里,断面尺寸1.5X1.5m;排洪箱涵0.46公里,断面尺寸2.5x3.0m;开展易涝点整治2处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431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1837.23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59.75万元
2.4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报告(含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概算文件编制)、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变更服务等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3、配合完成勘察、设计相关审批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并下达设计指令及任务书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设计,其中: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在签订合同并下达指令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4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葛城街道东大街16号 | 地 址: | **市**区双钢路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曾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刘老师 |
| 电 话: | 023-****1716 | 电 话: | 023-****447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7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