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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明唐路(**东路-南棉街)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塘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等相关规定,我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在**市**塘区召开完成了**市明唐路(**东路-南棉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过讨论,形成了**市明唐路(**东路-南棉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99****325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