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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49000B | 建设单位法人:曾志坚 |
| 陈子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增江街道经三路东侧 |
| 顺科新能源及工业****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4-C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847222 纬度: 23.2680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15 |
| 穗环管影(增)〔2025〕1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49000B001Z |
| 2026-04-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0 |
| 3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49000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49000B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1MAC1QG54XR | 竣工时间:2025-10-20 |
| 2025-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0 |
| 2026-04-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09V7Lvy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扩建项目年产挤塑铝带/铜带9200吨、冷镦162000万件、注塑母排800万件、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母排1200万件、储能系统冷凝管150万件、电源18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年产冷镦81000万件、注塑母排400万件、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母排600万件 |
| 一期工程冷镦生产全部投产,注塑母排和复合母排生产部分投产,挤塑自动线、储能系统冷凝管生产线、电源生产线未投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冷镦生产工艺:IQC检验—冷镦成型—制程抽检—CNC加工—外发电镀—CCD全检—装配、打包出货;(2)注塑母排生产工艺:IQC检验—铜排冲压—铜排研磨—外发电镀—IQC检验—注塑成型、冷却—修披风、点AB胶—超声波焊接、套热宿管 热缩、其他附件安装—高压测试—全检—包装;(3)复合母排生产工艺:人工检验—零件成型(激光、冲压、雕刻、线切割)—制程检验—去毛刺(砂光、倒角、研磨)—清洗、烘干—焊接、清洗—委外电镀、检验确认—压铆折弯—热压/烘烤、灌胶—检验测试—包装;(4)储能系统冷凝管生产工艺:人工检验—弯管成型—制程检测—裁切端口—制程检测—焊接水嘴—全检气密—组装成品、成品检验—包装入库;(5)电源生产工艺:IQC检验—PCBA功能测试—组装PCBA进下盖锁螺丝、穿线材进上盖、组装上盖锁螺—Hi-pot测试、功能测试、老化测试—包装入库;(6)自制模具生产工艺:分拆零部件—零部件机加工—检测—省模—模具装配—试模、模具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1)冷镦生产工艺:IQC检验—冷镦成型—制程抽检—CNC加工—外发电镀—CCD全检—装配、打包出货;(2)注塑母排生产工艺:IQC检验—铜排冲压—铜排研磨—外发电镀—IQC检验—注塑成型、冷却—修披风、点AB胶—超声波焊接、套热宿管 热缩、其他附件安装—高压测试—全检—包装;(3)复合母排生产工艺:人工检验—零件成型(激光、冲压、雕刻、线切割)—制程检验—去毛刺(砂光、倒角、研磨)—清洗、烘干—焊接、清洗—委外电镀、检验确认—压铆折弯—热压/烘烤、灌胶—检验测试—包装;(4)自制模具生产工艺:分拆零部件—零部件机加工—检测—省模—模具装配—试模、模具验收 |
| 项目验收的是一期工程,挤塑自动线、储能系统冷凝管生产线、电源生产线未投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原有厂区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打磨废水和挤塑冷却水处置不变,依托原项目;改扩建项目将原厂区碳氢清洗废水与新厂区新增的碳氢清洗废水、研磨废水收集****处理站(处理能力20m3/d)处理;新厂区新增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水厂处理;新厂区新增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排入市政管网,****水厂处理。2、废气。原项目现有废气处理依托原项目,新增碳氢清洗废气设备负压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FQ-14021-07)排放;新厂区新增碳氢清洗废气设备负压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经39m高排气筒(FQ-14021-08)排放;新增注塑废气整室负压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处理后经39m高排气筒(FQ-14021-09)排放;新增挤塑废气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经39m高排气筒(FQ-14021-10)排放;新增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TA011)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管道(FQ-14021-11)引至屋顶排放;新增砂光粉尘收集后采取工业集尘器(TA01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新厂区新增机加工粉尘、激光切割烟尘、激光焊接烟尘、感应钎焊烟尘、超声波焊接烟尘、高分子扩散焊烟尘、补焊烟尘等颗粒物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沉降后打扫收集的粉渣作为一般固废处置;新增感应钎焊废气、无铅焊废气、锡膏清洗有机废气、点胶有机废气、灌胶有机废气、恶臭等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隔音、减震与距离衰减等。4、固废。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区,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研磨石、粉渣、废滤筒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公司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废金属泥,废含油金属屑,锡膏清洗废液,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处理;打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再用于打磨工序,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水及定期捞渣;碳氢清洗废水、研磨废水收集****处理站(处理能力20m3/d)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处理。2、废气。旧厂区燃烧废气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喷粉粉尘、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的固化有机废气一同经25m高排气筒(FQ-14021-04)排放;旧厂区碳氢清洗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FQ-14021-07)排放;新厂区碳氢清洗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经39m高排气筒(FQ-14021-08)排放;注塑废气整室负压收集由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TA010)处理后经2条39m高排气筒(FQ-14021-09、FQ-14021-10)排放;砂光粉尘收集后采取工业集尘器(TA01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粉尘、激光切割烟尘、激光焊接烟尘、超声波焊接烟尘、高分子扩散焊烟尘、补焊烟尘等颗粒物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沉降后打扫收集的粉渣作为一般固废处置;感应钎焊废气、无铅焊废气、锡膏清洗有机废气、点胶有机废气、灌胶有机废气、恶臭等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3、噪声。本次扩建工程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了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4、固废。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区,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研磨石、粉渣、废滤筒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公司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废含油金属屑,废槽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的单位处理。 |
| 1、与环评报告及批复相比,改扩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了8台研磨机,由环评申报的4台变更为12台。因需要研磨的元件种类、大小、形状差异较大,4台研磨机不能满足多种元件同时进行研磨的需求, 因此增加了8台研磨机。项目产能、工艺均未发生变化,实际需要研磨的产品数量不变,元件研磨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变更。 2、旧厂区和新厂区碳氢清洗废气处理工艺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变更为“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增加了水喷淋工艺。 3、注塑废气由“整室负压收集经1套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9m高排气筒(FQ-14021-09)排放”变更为“整室负压收集经套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45m高排气筒(FQ-14021-09、FQ-14021-10)排放”。环评报告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为40000m3/h,实际安装的2套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均为45000m3/h,采用变频控制,可控制风量大小,合计最大处理能力为90000m3/h。 上述变更没有扩大生产规模,没有降低废气处理效率,不构成重大变动。 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备各种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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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71 | 1.626 | 3.55 | 0 | 0 | 1.697 | 1.626 | / |
| 1 | ****处理站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新厂区西南角**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20t/d的污水处理系统 | 每天监测4次,监测2天 |
| 1 | 旧厂区碳氢清洗废水处理设施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旧厂区A2栋楼顶**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原厂区新增碳氢清洗废气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FQ-14021-07)排放 | 每天监测3次,监测2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每天监测4次,监测2天) | |
| 2 | 新厂区碳氢清洗废气处理设施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新厂区C1栋楼顶**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新厂区新增碳氢清洗废气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经设施处理后经39m高排气筒(FQ-14021-08)排放 | 每天监测3次,监测2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每天监测4次,监测2天) | |
| 3 |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 | 注塑工序外排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氯苯类有组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产过程外排的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放标准值 | 注塑废气经整室负压收集后引至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TA010)处理后经2条39m高排气筒(FQ-14021-09、FQ-14021-10)排放。 2套**的注塑废气处理设施位于新厂区C1栋楼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均为45000m3/h,采用变频控制,可控制风量大小。 | 每天监测3次,监测2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每天监测4次,监测2天)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了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每天监测昼间噪声,监测2天 |
| 1 | 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区,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研磨石、粉渣、废滤筒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公司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废含油金属屑,废槽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的单位处理。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企业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备各种应急物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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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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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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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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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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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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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