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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翠湖文体公园篮球场、网球场运营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5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1、翠湖文体公园篮球场:**省**市**区淘**绿道翠湖文体公园 2、翠湖文体公园网球场:**省**市**区翠荫路翠湖文体公园网球场 |
| 面积/数量 | 1、翠湖文体公园篮球场:1172.00平方米 2、翠湖文体公园网球场:689.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32,508元/年 |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2%。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缴纳首笔租金,否则记作一次逾期。之后按照每月度缴纳一次,缴纳租金时间除首次外,均为计租期的第1个月的前15个自然日内缴纳,超过该时间记作一次逾期。) |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 | ||
| 履约条件 | 第一章 概况 一、项目内容 甲方将翠湖文体公园内689㎡网球场、1172㎡篮球场出租并委托中标单位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包含场地日常管养维护、秩序管控、收费运营、公益时段开放、安全管理等工作。中标单位需结合公园实际编制细化运营方案,明确运营模式、服务规范、安全保障等内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商业运营内容 翠湖文体公园篮球场、网球场运营内容主要包括: 计算租金面积为:网球场689㎡、篮球场1172㎡,合计1861㎡。招租底价为332508元/年(含税),递增幅度为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2%。 三、地理区位 **市**区黄贝街道**路与**路交叉口。 第二章 项目核心内容 一、项目运营质量要求 (一)运营核心要求 1.公益开放要求:中标单位须严格落实评估约定的公益时段开放义务,网球场、篮球场工作日每日不少于4小时进行公益开放,具体开放时段须报甲方备案确认,保障市民公益健身需求。 2.人员配置要求:中标单位需向甲方提交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及联系方式,配备项目负责人、场地管理员至少2人等岗位,保障场地日常运营与服务响应,原则上在场地开放时段需有人员驻点值班。 3.安全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全权负责运营期间场地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等管理工作,制**全应急预案并落实。 4.保洁服务要求:中标单位负责场地全域日常保洁,每日定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地面、围网、座椅、卫生间等区域干净整洁;遇赛事、活动后及时清理,确保场地环境符合公园管理标准。 5.设施维护要求:中标单位负责篮球场、网球场体育设施及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保养与维修,建立维保台账;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停用并修复,确保设施完好、使用安全,因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6.公益活动要求:中标单位须每2个月至少举办1场公益性体育健身活动,全年累计不少于6场;活动方案须提前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内容应贴合市民健身需求,符合公园公益属性与管理规定。 7.水电与履约管理要求:中标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向甲方缴纳水电及管理履约保证金,同时作为服从公园统一管理的约束保障。若中标方存在不服从公园管理、违规运营、违约失信等行为,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合同终止且无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 8.甲方有权对中标单位场地运营、设施维保、公益开放、公益活动、安全管理、人员值守等工作进展进行监督核查,乙方应如实、及时配合。 二、商业运营方案 1.中标单位进场后应当结合自身商业运营经验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细化商业运营方案,基本明确经营业态、盈利模式等,运营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2.中标单位可根据运营需要,将篮球场改造为网球场,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标单位须编制专项改造方案,明确改造内容、改造标准、安全措施、工期安排、恢复承诺等内容,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政府规划、公园管理、体育场地规范及消防要求,所有改造费用、装修费用及审批手续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中标单位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场地原状或按甲方认可状态移交,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乙方因改造、装修形成的固定附属物、添附物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拆除、损毁,应无偿移交甲方。 三、项目负面清单 项目运营期内中标单位可以利用项目场地开展经营,但禁止中标单位开展以下任意一类的经营、活动: (1)违反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开展大规模非法集会的。 (3)不符合本项目主题定位的。 (4)不符合公园管理要求的。 (5)危险的、污染环境的、噪音大的、消极的。 (6)违法、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7)有可能引起公众批评反对,难以消除不良影响的。 若相关标准有所调整变化,以最新出台文件要求为准。 第三章 其他边界条件 一、保险 (一)保险义务 中标单位应当充分评估项目投资和运营维护风险后,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项目服务期间需要购买的保险险种。中标单位购买保险后,应将保单提交甲方备案。 (二)投保险种 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该根据谨慎运营惯例购买公众责任等相应险种,并始终使保险单保持有效。 (三)保险金额 中标单位所投保财产险的险种的保额,应足够能使被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正常状态和价值。 (四)投保要求 1.中标单位应确保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变更该等保险单据。 2.中标单位应当向甲方提供已购买保险的合同或保单副本。 3.中标单位按合同的要求投保或获得购买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中标单位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4.如果中标单位不购买或维持合同所要求的保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合同自行购买上述保险,并有权从履约押金中提取相应金额。 5、投保的范围应覆盖运营区域。 (五)保险赔偿 中标单位应保证其将所****公司获得的赔偿用于已损坏或灭失的项目设施的维修或更新,或事故中利益受损的第三人,不得挪作他用。 (六)未按规定投保的责任 如中标单位未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保险、保险范围不足、保险金额过低、保险期间不足或其他因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未能获得足以弥补损害的保险理赔且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中标单位应承担所有损失及损害赔偿。此时,甲方有权从履约押金中扣除因中标单位少投保险所造成甲方所获得保险赔款减少的数额。 二、违约情形及违约处理机制 (一)一般违约情形 (1)合同签署前未及时足额缴纳押金。 (2)租金缴纳逾期,但运营期内逾期不超过三次。 (3)未能妥善保护项目甲方移交的各项资产,导致其出现轻微损坏的。 (4)中标单位与其他第三方、个人发生纠纷,影响项目正常运营。 (5)履约过程中,甲方或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其他可能影响项目运营的情形。 (6)未按约定落实公益开放时长、时段报备要求的; (7)未按约定配备运营人员、开放时段无人驻场值班或人员变动未报备的; (8)未按约定举办公益健身活动或活动方案未提前报甲方审核的。 (二)根本违约情形 (1)中标单位在运营期内租金缴纳逾期三次。 (2)中标单位与其他第三方单位、个人发生纠纷,影响项目正常运营,且经甲方警告或要求整改后仍未能妥善解决。 (3)中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刑事立案,可能影响中标单位正常运行的。 (4)中标单位发生破产、解散、合并、分立、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等情形。 (5)因中标单位未能审慎管理,导致项目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群体事件等,影响项目正常运行。 (6)项目范围内出现重**全事故(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并且中标单位负有主要责任的。 (7)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未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及时救援、报告或者不予配合调查。中标单位未及时救援导致安全事故恶化或者产生恶劣影响。 (8)擅自抵押场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 (9)未妥善保护项目甲方移交的建(构)筑物,导致其主体结构毁损。 (10)不服从项目现场管理且限期拒不执行整改或者整改执行不到位,造成了甲方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11)因中标单位管理原因造成第三方、甲方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2)不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场地、超期占用或者到期拒不搬离。 (13)出现负面清单中列举的经营行为,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运营押金,乙方应按首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另行全额赔偿。 (14)明确表示不再缴纳租金或不再承担运营工作。 (15)发生其他严重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形。 (三)违约处理机制 针对一般违约情形,甲方可以采取口头警告、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提取押金的形式予以扣罚。押金扣除后,中标单位补缴运营押金后才能继续执行合同,因中标单位未及时缴足运营押金,在甲方书面通知期限内仍未补足的,每延迟一天,应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免除其租金缴纳义务。甲方扣除押金,不影响甲方对中标单位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 针对中标单位的根本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要求中标单位赔偿损失。 三、**终止 (一)运营期届满终止 中标单位应将项目运营权、从甲方处接管的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属于中标单位的资产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届时中标单位须对后续运营人员进行培训完成工作交接,确保项目运营工作平稳过渡。 (二)甲方原因提前终止 因甲方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中标单位应妥善处理好与其他第三方的纠纷,与第三方就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与第三方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如因中标单位与第三方纠纷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从押金中提取对应金额,不足部分向中标单位追偿。 (三)中标单位原因提前终止 运营期内,中标单位如出现根本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全部项目资产及项目运营权。中标单位应妥善处理好与其他第三方单位的纠纷,与其他第三方单位就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从押金中提取对应金额,不足部分向中标单位追偿。 (四)终止通知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时,应将载明终止事由、终止日期的书面通知送达对方。其中,合同因服务期限满而终止时,双方均无须履行终止通知义务。 四、项目移交 (一)进场移交 中标单位进场前,甲方提前做好场地的清理工作,达到交付标准。中标单位进场后,应同甲方一起,就项目资产进行盘点,做好移交台账,台账经双方确认后正式接管项目资产。 (二)期满移交 项目**期满或者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15日内,本项目进入移交期,中标单位应全面检查项目各项设施设备,确保其使用功能完好,不低于进场移交时的状态。中标单位提前做好移交台账,经双方共同确认后将从甲方处接管的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的其他单位。 五、紧急接管机制 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甲方可紧急接管项目或委托第三方接管项目,避免事态恶化,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从押金中提取对应金额,不足部分向中标单位追偿。 第四章 项目商务要求 一、场地租金 以甲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场地租金评估值作为底价,增价交易,按实际成交价支付场地租金,并在成交价基础上每年上涨2%。 中标单位以月度为单位缴纳租金。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缴纳首笔租金,否则记作一次逾期。之后按照每月度缴纳一次,缴纳租金时间除首次外,均为计租期的第1个月的前15个自然日内缴纳,超过该时间记作一次逾期。运营期间,累计出现租金缴纳3次逾期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双方解约,运营押金作为甲方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并可就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费用损失向中标单位另行追索。 二、运营押金 (一)运营押金的来源 中标单位应在运营合同签署时向甲方支付运营押金,押金金额为租金底价2个月租金,即55418元。 (二)运营押金的使用 1.项目履约过程中,如中标单位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首先从押金中对相关责任金额予以扣除,以偿付违约金、甲方损失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扣除后仍不足以支付的,对于押金支付责任款项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中标单位全额追偿。甲方主张扣除押金的,应将中标单位违约事由、扣除金额等内容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有异议的,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 2.甲方扣除押金,不影响甲方对中标单位违约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 3.押金补足:每一年核查一次,若中标单位押金金额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甲方应在发现后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补足至约定的金额。 4.违约责任: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押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补足押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中标单位未及时补足押金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业务延误损失等),中标单位应负责全额赔偿。 (三)押金的退还 中标单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项目运营,项目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依据协议约定完成移交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在所有手续交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押金的剩余金额向中标单位退还。 三、实质性条款 1、因建设或政策等原因,减少、增加或取消范围,中标单位无条件予以配合。 2、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交正式的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按照甲方实际移交的场地面积收取租金,并按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租金。 3、如有新的场地及经营点位,以****公司的报告并按照招租的上浮率计算后进行计租。 4、若涉及到相关场地的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改造费用及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装修、改造方案需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如有重大活动和事件,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相关工作的开展。 6、中标单位负责运营区域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第三方相关纠纷,必须为运营区域购买相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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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招租保证金由意向承租方交纳至********银行账户,公告期满前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以到账时间为准),视为放弃报名。 2、保证金处置方式: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收到交易服务费后,由成交人向交易机构提供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票据后予以退还(收到资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由****发出成交结果公示后予以退还(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3、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4、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撤销报名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标书代写 (2)交易期间经资格确认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3)项目进入竞价环节,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4)交易期间经资格确认后不办理后续交易手续的; (5)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6)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7)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9)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0)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1)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6、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咨询或反馈。 7、澄清事项:招租人或****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8、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至****,逾期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采用现场提交,提交地址:**市**区深南东路1076****中心4层****前台。异议咨询电话:0755-****2523,联系人: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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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租金。 | 水费 | 按照供水部门的标准执行。需自行加装水表以计量用水量。 |
| 电费 | 按照供电部门的标准执行,****园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担园区因扩容产生的基础电费,需自行加装电表以计量用电量。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协议租赁(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租给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告期限,每次**5个工作日,最多**2个周期。 | ||
项目日程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根据报名格式文档要求提供《承诺函》)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根据报名格式文档要求提供《承诺函》) (4)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xinxigongs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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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以下材料: 附件一:报名申请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三:承诺函; 附件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https://www.****.cn/xinxigongshi/)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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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5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5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深南东路1076号(黄贝岭地铁站B****服务中心4楼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252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市罗****服务中心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财政局关于修改的通知 》(深财资〔2024〕21 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罗财通〔2026〕18 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场地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场地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场地。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场地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场地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场地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场地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场地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场地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场地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场地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场地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 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因出租方原因顺延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除外),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场地,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场地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场地按现状进行出租,场地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场地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场地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意向方的相关场地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竞价加价幅度:5000元/年或5000元/年整的倍数。 1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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