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怒****市大密扣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怒****市大密扣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6-****720、****231****分局)
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
邮 编:673199
| 项目名称 | 怒****市大密扣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怒****市 |
| 建设单位 | **** |
| 评价单位 | **科环****公司 |
| 项目概况: 项目拟**一回110kV输电线路,其中架空线路长约27.1km,**杆塔81基,电缆线路过渡方案长约0.3km,电缆线路终期方案长约0.6km。**4回35kV集电线路12.382km,单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9.607km,双回路2.775km,**杆塔51基。 110kV过渡方案:过渡方案线路总长为27.4km,其中架空线路27.1km,电缆线路0.3km(**N81杆塔至220kV金岭变110kV侧167号构架)。线路起于110kV大密扣光伏升压站(**)出线间隔构架挂点,止于220kV金岭变110kV侧167号构架。 110kV终期方案:终期方案建成后,线路总长为27.7km,其中架空线路27.1km(与过渡方案中的110kV架空线路为同一回),电缆线路0.6km(**N81****园区光伏(三期)220千伏升压站)。****园区光伏(三期)220千伏升压站及500千伏长新变建成后,从本工程架空线路终端塔(N81)将原电缆头解除,保留N81杆塔至220kV金岭变110kV侧167号构架电缆及电缆通道,**0.6km****工业园区光伏(三期)220千伏升压站。 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12.382km,共计4回,单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9.607km,双回路2.775km,铁塔总数51基。 项目总投资5598.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1.64%。 |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设置施工控制带,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未取得审批意见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减少对周边林木的扰动。塔基选址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临时道路严格控制道路宽度,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禁止越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2.废气 对道路和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对散体物料堆放区和暂不施工的裸露区域采用防尘网进行临时遮盖,散体或粉状材料封闭运输。 3.废水 塔基浇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电缆沟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处理,项目废水不外排;施工期间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临时牵张场及临时跨越施工区。通过合理优化档距,塔基尽量利用荒草地,铁塔全部采用全方位长短腿,同时采取高跨、不砍伐线路通道等无害化方式穿越二级保护区。 4.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将主要施工****加工场地远离大密扣村、荣华村一侧,在靠近居民点一侧的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2.5m的临时硬质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优化运输时间。 5.固体废物 工本工程施工现场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现场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附近村庄/集镇生活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余方用于本工程**塔基回填及临时施工占地恢复,无外借土石方,不设取土场与弃渣场。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的表土集中在施工场地内堆存,采取遮盖及水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回覆,用于植被恢复。建筑垃圾应按类别或成分进行分区分类存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在装运过程中应避免混合,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遗撒、防渗漏、防噪声措施,不能利用的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处置。 营运期: 1.电磁 ①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GB50545-2010),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最低导线距地高度不低于6m,通过居民区最低导线距地高度不低于7m。 ②电缆采用自屏蔽电缆。 ③建设单位应在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④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⑤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开展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2.噪声 运营期间加强线路运行维护,降低线路运行的可听噪声水平。 3.废水 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对地表水无影响。 4.大气 输电线路在运营期无废气产生,运营期对大气无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旧绝缘子、废导线等,均由供应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处置率100%。 6.生态环境 项目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会对输电线路沿线的农作物和园地植被造成一定破坏,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线路周围农作物,严禁随意砍伐线路附近的林木;严禁随意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捕杀区域内野生动物,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 |
****环境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