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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 |
|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现统一澄清及修改如下: 1.问:请问有投****公司所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公司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所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 2.问:若提供的业绩发生过项目负责人变更,是否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签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答: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签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3.该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均要求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9000平方米及以上;我司承接的为某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中仅载明装修面积,未载明建筑面积,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及装修工程行业计量规则 ,装修面积属于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同一工程的建筑面积必然大于或等于装修面积,若我司提供的该业绩装修面积为19000平方米及以上,是否认可该业绩 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为单个项目合同建筑面积19000㎡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签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面积为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说明:联合体形式的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