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五****公司等4户债权
所在地:**市、**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8,848.67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拥有的五****公司等4户,债权总额8,848.6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089.96万元,利息3,754.19万元,其他权利4.51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进行处置。债务企业均位于**市、**市。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地市 |
主债务人名称 |
担保方式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权益 |
| 1 |
** |
五****公司(农行) |
抵押+保证 |
2,997.64 |
2,325.71 |
3.00 |
| 2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1,945.40 |
788.24 |
0.00 |
| 3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32.00 |
114.15 |
0.00 |
| 4 |
** |
临****工厂 |
保证 |
114.92 |
526.10 |
1.51 |
| 合计 |
5,089.96 |
3,754.19 |
4.51 |
|||
第1户:五****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我公司拥有五****公司不良贷款3笔,其中:贷款本金2,997.64万元,利息2,325.71万元,其他权利3万元。由法定代表人郑岩娒个人名下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股东郑岩娒、泮传媚提供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五****公司(以下简称“百货楼”)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地址为**县城**路165号,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岩娒,注册资金500万元,出资人及出资比例:郑岩娒出资350万元,占比70%;泮传媚出资150万元,占比30%。主要经营范围:销售百货、金银首饰、服装、鞋帽、食品、烟酒、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洗涤化妆品、家电、手机以及餐饮等项目。
(三)担保人情况
由股东郑岩娒、泮传媚提供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本笔债权,由郑岩娒名下位于**县**路51号的两处房产设定抵押,其中莲房权证**字第****5001号位于**路165号37、38号楼,莲房权证**字第****650号位于**路51号23、24号楼。抵押土地面积1252.56平方米,抵押房产总面积3340.73平方米。
(五)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2户:******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我公司拥有******公司贷款本金1,945.40万元,利息788.2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由**京****公司,胡建伟,孙作海,徐涛提供保证担保,由借款人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注册地址**市****委员会办公楼二楼,法定代表人徐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登记股东1名,股东徐涛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科技成果培育孵化;电脑软件的开发;摄影;旅游工艺品、农产品(不含食品)、钢材、矿产品、木制品、建材。
(三)担保人情况
由**京****公司,胡建伟,孙作海,徐涛提供保证担保,由借款人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
本债权项目****公司名下坐落于**市刘家湾赶海园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信息如下: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日东国用(2011)第302号,使用权面积400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78年3月13日。2020年8月19日,在****规划局就上述土地使用权办理了抵押登记,证号为鲁(2020)**市不动产证明第****277号,最高额抵押登记金额2300万元,抵押期限2013年8月30日-2025年8月29日。目前该宗土地为净地,状态为未开发。
(五)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3户:****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我公司拥有****公司债权本金32万元,利息114.1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借款人名下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提供抵押担保;由临****公司、刘海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07-23,法定代表人为刘海洋,注册资本为1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300MA936TWG23,企业注册地****工业园,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兔毛、羊毛混纺纱、牛绒纱、纺织原料(国家限制的除外);加工销售:服装、针织品、鞋帽(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棉纺、毛纺。
(三)抵押物情况
****公司机器设备14套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临罗工商抵登字(2007)第0019号,该宗机器设备已经灭失。
(四)担保人情况
由临****公司、刘海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案件为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第4户:临****工厂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我公司拥有临****工厂本金114.92万元、利息526.10万元,其他权利1.51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人为**久****公司、临****公司、朱时芹、王培鹤、孙德胜。
(二)借款人情况
临****工厂成立于1989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时芹,注册资本为99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址**市**区相公镇,经营范围:生产:甲醛;粘合剂。
(三)担保人情况
由**久****公司、临****公司、朱时芹、王培鹤、孙德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诉讼执行情况
通过公告催收维护时效。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主从债务人情况、具体担保方式、抵质押物情况、诉讼执行情况等详细情况,****公司网站(http://www.****.com)及点金网刊登的处置****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抵押物也可能存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灭失及被第三人占用。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多数已确权,变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公司****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经理、闫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57,0531-****9786
联系地址:**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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