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大厦公开招商公告
1、招商条件
本招商项目为华东电子华电大厦招商项目,出租****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采用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和招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电大厦位于**市**区华电路1号,总占地面积约2.58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办用地),建筑面积约9.55万平方米,项目地上25层,地下3层,其中项目B1层至5层为商业(已开业);项目紧邻**地铁1号线迈皋桥站,距离高铁**站仅约4公里,周边临近****,近30条公交线路连接城市各处,交通极为便利。详见招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服务需求》。
2.2 招商范围:本次招商范围包括地上6层、7层、12层至25层共计十六个楼层,可租赁面积合计30747.7平方米;另地下两层车库共计443个车位(210个自走车位,233个智能车位)及一楼公共大堂、6楼484.16平方米公共区域(含公共会议室3个、路演厅1个等)、大厦所有配套用房及设备设施等作为楼宇附属配套交由承租方运营(出租房屋面积数据最终确认以租赁合同为准,关于不在产权证范围内的区域以实际可使用面积为准,如因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规划等因素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则以实际可使用范围为准,不影响本次招商项目的租金等费用的正常支付,意向承租人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条内容),承租方须整体承租“招商范围”中的所有部分,不接受仅承租其中部分楼层的报价。
| 序号 |
楼层 |
可租赁面积 (㎡) |
交付现状 |
备注 |
| 1 |
25楼 |
1931.43 |
毛坯 |
1、一层办公大堂及6F、7F、12F至25F公共装修区域(核心筒电梯厅及公共卫生间及过道区域)空调及管路安装到位。 2、6F、13至15F办公区域根据精装修方案空调及管道已全部安装完成。 3、其余六层办公区域空调室外机已安装就位于屋面位置(共计24台室外机已就位)。 4、12F办公区域内已安装就位35台室内机。 5、6F、7F、12F至25F所有空调系统管井内及装修区域内主冷媒管道(含保温)、控制线、电源线均已安装,所有管道及线路已出屋面并做好临时封堵及密闭工作。 6、截至2026年4月底,出租方带租约合计签约24户,租赁面积约4500平方米,年租金合计约260万元。 |
| 2 |
24楼 |
2004.21 |
毛坯 |
|
| 3 |
23楼 |
2004.21 |
毛坯 |
|
| 4 |
22楼 |
2004.21 |
毛坯 |
|
| 5 |
21楼 |
2004.21 |
毛坯 |
|
| 6 |
20楼 |
2004.21 |
毛坯 |
|
| 7 |
19楼 |
2004.21 |
毛坯 |
|
| 8 |
18楼 |
2004.21 |
毛坯 |
|
| 9 |
17楼 |
2004.21 |
毛坯 |
|
| 10 |
16楼 |
2004.21 |
毛坯 |
|
| 11 |
15楼 |
2004.21 |
精装修 |
|
| 12 |
14楼 |
2004.21 |
精装修 |
|
| 13 |
13楼 |
2007.13 |
精装修 |
|
| 14 |
12楼 |
2007.13 |
毛坯 |
|
| 15 |
07楼 |
2000.11 |
毛坯 |
|
| 16 |
06楼 |
755.59 |
精装修 |
|
| 合计 |
30747.7 |
2.3 租期:15年含12个月改造期(起租期以合同签订的最终时间为准),改造期分摊形式为首年分摊5个月,次年分摊5个月,第三年分摊2个月。
2.4 前五年基准租金年度最低限价(含税):842万元/年。
3、承租方资格要求
3.1 承租方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复印件)。
3.2 承租方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报告至少应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含签署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且报告所载的2025年末净资产为正值。
3.3 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2026年4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租方具有整租运营合同面积累计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办公类项目业绩(不含招商居间、客源推介、委托代理招商、单一物业服务,****公司但是法人代表一致的业绩可以累计面积)。
整租运营的定义:指以承租方或运营方身份,完整或部分承租写字楼物业权属使用面积,承担租赁租金、统筹开展招商招租、日常运营等经营管理工作;
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应清晰体现项目建筑面积、运营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3.5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查询,承租方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 通过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n/)查询,承租方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提供截图。
3.7 承租方须提供股东**意参与本次招商活动的股东会决议(格式内容见招商文件)
3.8 承租方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履约担保,拟承担本项目履约担保方应满足下列要求:
(1)履约担保方须为成立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复印件);
(2)提供履约担保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查询,履约担保方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4)履约担保方须出具履约担保承诺书(格式内容见招商文件),若履约担保方为企业时,还须提供已依法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相关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格式见招商文件);
3.9 承租方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承诺书:
(1)若为本项目承租方,不得以华电大厦经营管理权(或合同)抵押、融资等;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企业未因违法经营、非****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未因经营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责任性公众事件或受到重大影响的新闻媒体负面报道;
(4)若经查实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价及成交资格;
(5)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重要内容均须真实、完整,不得失实、隐瞒或弄虚作假。如发现此类情形,出租方有权随时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企业无在招标及采购活动中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情形;
(7)企业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止),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无相关行政处罚记录,无被纳入对应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黑名单;标书代写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招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10与本出****集团存在未结清欠款、未决债务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3.11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详实可行的华电大厦整体运营方案,全面说明项目整体运营定位、运营管理架构、装修改造方案、招商招租实施计划等具体操盘运营措施(格式自拟),未提供方案的,视为不符合本次招商资格要求。
3.12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申请成为承租方
参加本次招商项目前,承租方应当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平台通过【系统管理】--【企业信息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菜单进入供应商申请页面申请成为本项目承租方。
5、招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6月3日16时30分
(公示及获取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承租方均获取招商文件)
5.2 获取方式:承租方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6、CA购买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承租方请提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购买CA数字证书用于响应文件加密及线上签章,具体请登录采购平台点击【系统管理】-- -->【供应商申请CA】进行购买。电子标服务
7、平台使用服务费缴纳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承租方请提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具体缴费规则及操作指导请登录采购平台从平台首页常用文件中下载《平台使用服务费操作指南》。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报价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7时00分
8.2 承租方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我的项目】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对应项目的【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网上报价】按钮进入对应页面进行报价及递交响应文件。
8.3 逾期未线上报价及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不参与该项目。
9、平台使用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1822。
10、联系方式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华电路1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5-****8089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郑和中路118号1616室
联系人:乐晓旸、迟强、孙萍、李菲
电话:025-****9929、****9915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