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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红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小尖村道路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正红镇小尖村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一事一议
预算金额: 444600.00元
最高限价: 444600.00元
联系方式: 刘炯(****111253)
报名时间: 2026-05-22 08:30 至 2026-05-28 16:00
报名地点: 滨****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05-28 16:00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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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 |
正红镇 |
村(社区) |
小尖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4-29 |
| 项目类型 |
一事一议 |
| 预算总额 |
4446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项目周期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 项目描述 |
1:**县正红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小尖村道路亮化工程2、项目要求:合计306盏路灯,具体见采购清单(含运费,调试正常,按照甲方要求正常使用)3、最高限价:444600.00元(含税)。4、报名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5、定标方法: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标准为审定工程款的50%,待县级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审定工程款的40%,其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足额拨款(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质保期一年)。 7、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 |
| 补充说明 |
-- |
| 报名时间 |
2026-05-22 08:30至2026-05-28 16:00 |
| 报名地点 |
滨****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8 16:00 |
| 交易时间 |
2026-06-01 09:00 |
| 交易地点 |
滨****服务中心(水务大厦一楼交易室) |
| 标段描述 |
1:**县正红镇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小尖村道路亮化工程。2、项目要求:合计306盏路灯,具体见采购清单(含运费,调试正常,按照甲方要求正常使用)3、最高限价:444600.00元(含税)。4、报名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5、定标方法: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标准为审定工程款的50%,待县级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审定工程款的40%,其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足额拨款(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质保期一年)7、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8800.00 |
| 最高限价 |
4446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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