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区集中供热汇胜热源点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平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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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99143K孙国宏
刘振**省**市**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集中供热汇胜热源点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市**县 ****开发区兴工东街北侧
经度:116.45399 纬度: 37.1839******服务局
2024-08-08
平审环报告书〔2024〕8号913********399143K001P
2017-06-235380
314****
913********399143K******公司
****0100MA3M88JE3B******公司
****0100MA3CKBFWXW2025-11-10
2026-04-152026-05-15
https://www.****.cn/#/newsDetail?id=27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现有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升级改造至90t/h,同时**一台9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锅炉互为备用。对现有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升级改造至90t/h,同时**一台9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锅炉互为备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燃煤用量57702.6吨,同时掺烧造纸浆渣、污泥、沼气。燃煤用量57702.6吨,同时掺烧造纸浆渣、污泥、沼气。
环评报告中项目脱硝以氨水(18%)作为还原剂,氨水罐区有无组织氨排放。实际生产中采用液态混合脱硝剂,该混合脱硝剂性质稳定,同时很大程度降低了氨水暂存风险。对照《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项目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后通过1根高50m、出口内径2.3m的烟囱DA002排放。石灰粉仓、灰库、渣仓、破煤机等含尘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6、DA015、DA019、DA017、DA018有组织排放。污泥暂存****处理站“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后通过1根高50m、出口内径2.3m的烟囱DA002排放。石灰粉仓、灰库、渣仓、破煤机等含尘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6、DA015、DA019、DA017、DA018有组织排放。
环评报告中煤仓间含尘废气经一台袋式除尘器过滤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实际建设时,煤仓间3#输煤皮带南侧设一台布袋除尘器(现有),在3#输煤皮带北侧增设一台布袋除尘器(新增),进一步收集煤仓间含尘废气,煤仓间起尘分别经3#输煤皮带南、北两侧的两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6m高排气筒DA018(现有)、40m高排气筒DA021(新增)排放。该变动增加了煤仓间粉尘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小,未增加环境风险,对照《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外排污染物总量:COD 4.857t/a,氨氮0.486t/a,颗粒物6.527t/a,二氧化硫35.505t/a,氮氧化物52.224t/a,该项目外排污染****生态环境局**分局确认,满足倍量或等量替代要求。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均在本项目污染物确认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204 9.715 9.715 17.918 0 195.797 -8.203
1020 34.488 48.575 89.59 0 964.898 -55.102
71.4 0.188 3.4 6.271 0 65.317 -6.08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22.649 16.2 34.59 22.649 0 16.2 -6.449 /
45.298 41.04 52.224 45.298 0 41.04 -4.258 /
5.16 2.893 5.219 5.16 0 2.893 -2.267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站 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一级A标准及与****公司签订的废水接纳水质要求 ****处理站 厂区废水总排口第一天日均值pH 7.7~7.8,化学需氧量353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22 mg/L,氨氮1.94 mg/L,悬浮物12 mg/L,总氮11.3 mg/L,总磷0.35 mg/L,硫化物0.03 mg/L,氟化物0.205 mg/L,挥发酚未检出,石油类0.13 mg/L;第二天日均值pH 7.7~7.9,化学需氧量357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16.5 mg/L,氨氮1.94 mg/L,悬浮物12 mg/L,总氮11.3 mg/L,总磷0.35 mg/L,硫化物0.03 mg/L,氟化物0.205 mg/L,挥发酚未检出,石油类0.11 mg/L;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一级A标准及与****公司签订的废水接纳水质要求。
2 脱硫废水治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 经中和、絮凝、沉淀等处理后部分回用,****处理站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第一天、第二日总汞、总砷、总铅、总镉均未检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锅炉烟气治理设施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后通过1根高50m、出口内径2.3m的烟囱DA00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DA002排气筒排放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2.4 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15 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40 mg/m3,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0.0041 mg/m3,林格曼黑度为<1级,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5 mg/m3、二氧化硫35 mg/m3、氮氧化物50 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 mg/m3、林格曼黑度1级);HCl最大小时浓度0.26 mg/m3,镉、铊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0.111 μg/m3,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98.3 μg/m3,二噁英类最大排放浓度0.021 ng-TEQ/m3,CO最大小时浓度42 mg/m3,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表4限值要求(氯化氢1小时均值60mg/m3、24小时均值50 mg/m3;镉、铊及其化合物0.1 mg/m3;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1.0 mg/m3;二噁英类0.1 ngTEQ/m3;CO 1小时均值100 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16 mg/m3、最大排放速率1.8×10-2 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氟化物9.0 mg/m3、1.5 kg/h);氨最大排放速率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0.0057 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09,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氨35 kg/h、硫化氢2.3 kg/h、臭气浓度40000无量纲)。
2 含尘废气治理设施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石灰粉仓、灰库、渣库、破煤机、煤仓间等含尘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6、DA015、DA019、DA017、DA018、DA021有组织排放。 石灰粉仓排气筒DA01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 mg/m3,灰库排气筒DA015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 mg/m3,渣仓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 mg/m3,破煤机排气筒DA017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 mg/m3,煤仓间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 mg/m3,煤仓间3#输煤皮带南侧含尘废气排气筒DA018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 mg/m3,煤仓间3#输煤皮带北侧含尘废气排气筒DA02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 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10 mg/m3)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 dB(A)~64 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2 dB(A)~54 dB(A),该项目各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混合脱硝剂罐区、脱硫设施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危废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均依托现有,目前已进行重点防渗,满足重点防渗要求。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化水车间、1#锅炉房、干煤棚、一般固废暂存间均依托现有,2#锅炉房**,目前已进行一般防渗,满足一般防渗要求。厂区道路(依托现有)为简单防治区域,已进行简单防渗,即硬化处理。 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混合脱硝剂罐区、脱硫设施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危废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均依托现有,目前已进行重点防渗,满足重点防渗要求。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化水车间、1#锅炉房、干煤棚、一般固废暂存间均依托现有,2#锅炉房**,目前已进行一般防渗,满足一般防渗要求。厂区道路(依托现有)为简单防治区域,已进行简单防渗,即硬化处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二级袋式收尘灰、二级袋式除尘器废布袋、废油、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级袋式除尘灰、锅炉炉渣、脱硫石膏、脱硫污泥、一级袋式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建设单位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进行重金属、二噁英浸出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合规处置,鉴定前按危废管理暂存;化水车间废滤膜为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符合“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二级袋式收尘灰、二级袋式除尘器废布袋、废油、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水车间废滤膜为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根据危废鉴别结果,一级袋式除尘灰、锅炉炉渣、脱硫石膏、脱硫污泥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一级袋式除尘灰、****公司****公司综合利用,脱硫石膏、脱硫污泥回用于制浆。一级袋式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按照危废进行管理与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管理,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具有一定的应急监测能力。 (1)本项目依托现有2座总容积分别为80m3、3000m3事故水池。 (2)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混合脱硝剂罐区、脱硫设施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危废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均依托现有,目前已进行重点防渗,满足重点防渗要求。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化水车间、1#锅炉房、干煤棚、一般固废暂存间均依托现有,2#锅炉房**,目前已进行一般防渗,满足一般防渗要求,防渗证明见附件15。厂区道路(依托现有)为简单防治区域,已进行简单防渗,即硬化处理。 (3)本项目实际采用液态混合脱硝剂代替18%氨水。脱硝剂、柴油贮存依托现有混合脱硝剂罐区(原为氨水罐区)、柴油储罐,混合脱硝剂罐区、柴油储罐,事故状态时可将事故废水排至事故水池。环境风险由环评中3.9,降至0.2,环境风险等级由大气风险二级评价降为简单分析,环境风险极大降低。(4)建设项目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紧急事故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于2025年5月23日备案(备案编号371426-2025-017-L),风险级别为“一般[一般-大气(Q1-M1-E2)+一般-水(Q1-M2-E3)]”。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公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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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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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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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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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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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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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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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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