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品药品宣传和资料制作服务户外公益广告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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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食品药品宣传和资料制作服务户外公益广告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发布日期:2026年5月22日

一、项目背景与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与科学素养,****(以下简称“招标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专业传媒服务机构,开展2026年度政务宣传及资料制作服务。

本项目聚焦户外公益广告投放,依托城市核心区域户外大屏、公共交通媒体等高流量场景,系统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消费提示等内容,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二、中标结果信息

项目 内容
中标单位 ****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 ****0105MAEX0N5M77
单位地址 **市**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五、十、十一层)1单元2366号
服务范围 **市重点商圈、交通枢纽户外LED大屏,以及部分公交、地铁线路媒体投放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中标金额包含内容:

1.中标金额:人民币39.5万元

2.宣传策划与设计费用

3.视频拍摄、剪辑与后期制作费用

4.户外广告位采购、上刊及维护费用

5.宣传资料印制及相关物料费用

6.一年期售后修改、优化及应急调整服务费用

三、服务质量与技术要求

1.内容与导向要求

所有宣传内容须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广告及新闻出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科学,不得出现虚假宣传或误导性表述。

技术标准

●视频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格式符合主流媒体播出标准;

● 图文及印刷品采用环保材料,工艺质量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风格应简洁明快、通俗易懂,兼顾不同年龄群体的接受习惯。

3.服务响应要求

提供712小时全天候应急响应服务;针对突发或紧急宣传任务,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交初稿,48小时内完成修改并交付上线。

四、合同签署与履约安排

1.请中标单位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持有效授权文件,前往招标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2.中标单位须严格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3.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将对服务质量、进度、效果等进行动态监督与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及付款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期限与异议处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6日)。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中标结果。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

日期: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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