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96145M | 建设单位法人:曲荣帅 |
| 王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开发区泊于镇逍遥村北 |
| 木工机械、配件及铸件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4-C3524-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泊于镇逍遥村北 |
| 经度:122.271960 纬度: 37.371400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11-13 |
| 威环经管表〔2012〕11-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7-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 1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9614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
| 913********4099394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 913********4099394 | 竣工时间:2013-05-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18-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8-09-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必须对营运期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由于项目所在地暂无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必须经处理实现回用,不得外排。待污水管网配套到位后,必须及时将项目废水纳入管网。 必须对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生产下脚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按报告表所述综合利用或合理化处理,严禁焚烧、随意弃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电炉、车床、磨床、铣床等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机械加工设备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140吨/年,排入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堆肥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 项目铸造车间电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流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等。 项目铸造车间浇注、砂处理、合型、手工落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电炉运行过程中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等。 项目未建设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无油烟废气产生。 项目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吨/年,集中收集后由**明超物业定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电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必须对营运期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由于项目所在地暂无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必须经处理实现回用,不得外排。待污水管网配套到位后,必须及时将项目废水纳入管网。 必须对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生产下脚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按报告表所述综合利用或合理化处理,严禁焚烧、随意弃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电炉、车床、磨床、铣床等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机械加工设备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140吨/年,排入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堆肥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 项目铸造车间电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流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等。 项目铸造车间浇注、砂处理、合型、手工落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电炉运行过程中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等。 项目未建设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无油烟废气产生。 项目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吨/年,集中收集后由**明超物业定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电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必须对营运期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由于项目所在地暂无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必须经处理实现回用,不得外排。待污水管网配套到位后,必须及时将项目废水纳入管网。 必须对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生产下脚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按报告表所述综合利用或合理化处理,严禁焚烧、随意弃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电炉、车床、磨床、铣床等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机械加工设备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140吨/年,排入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堆肥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 项目铸造车间电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流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等。 项目铸造车间浇注、砂处理、合型、手工落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电炉运行过程中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等。 项目未建设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无油烟废气产生。 项目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吨/年,集中收集后由**明超物业定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电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必须对营运期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由于项目所在地暂无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必须经处理实现回用,不得外排。待污水管网配套到位后,必须及时将项目废水纳入管网。 必须对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生产下脚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按报告表所述综合利用或合理化处理,严禁焚烧、随意弃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电炉、车床、磨床、铣床等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机械加工设备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140吨/年,排入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堆肥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 项目铸造车间电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流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等。 项目铸造车间浇注、砂处理、合型、手工落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电炉运行过程中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等。 项目未建设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无油烟废气产生。 项目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吨/年,集中收集后由**明超物业定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电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必须对营运期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由于项目所在地暂无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必须经处理实现回用,不得外排。待污水管网配套到位后,必须及时将项目废水纳入管网。 必须对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生产下脚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按报告表所述综合利用或合理化处理,严禁焚烧、随意弃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电炉、车床、磨床、铣床等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机械加工设备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140吨/年,排入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堆肥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 项目铸造车间电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流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等。 项目铸造车间浇注、砂处理、合型、手工落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电炉运行过程中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等。 项目未建设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无油烟废气产生。 项目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吨/年,集中收集后由**明超物业定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电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00 | 0 | 0 | 0 | 400 | 4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9 | 0 | 0 | 0 | 0.029 | 0.02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集气罩收集、旋流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 集气罩收集、旋流除尘器 | 企业于2017年11月25日和2018年6月29日委托****对项目电炉进行监测,项目电炉排气筒固定源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00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5kg/h,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