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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 **** 未登记个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及非公证 继承公告 第**2026-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原土地权属、土地继承人及相关内容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分局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及继承转移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区府城街道建国路1号416室 联系方式:****9395 公告网站:http://zzgj.****.cn 公告地点:****社区文庄路47号
**** 2026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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