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清河机械林场土地(耕地)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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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耕地)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财政局批准,****委****交易中心****中心以网上竞价(挂牌)的方式对本单位土地(耕地)进行出租,收入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出租标的状况:

出租土地(耕地)面积共计104.13亩。

(二)评估情况

具体土地地块评估价格(以评估价格作为出租底价)、加价幅度、交易保证金及竞价时间明细如下:

序号

出租面积

评估价格

出租期限

交易保证金

加价幅度

竞价时间

1

104.13亩

52794元

2026年6月-2026年12月

10000元

5200元

9:00-11:00

(三)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物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物拥有出租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该标的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交易中心****中心仅就我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向主管局递交的申请

2.批准机构:****财政局

二、交易条件

租金交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三、承租方需具有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企业******社及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公职人员和财政聘用人员除外)。

2.承租方不得利用土地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承租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承租的土地。

四、网上竞价竞得原则

本次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在报价时,只有1个意向承租方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租起始价的即为承租方。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报价、竞价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开始至2026年6月1日9:00结束。

(二)报价及竞价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在2026年6月1日9:00-2026年6月1日11:00进行网上报价。挂牌期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不限制报价次数),挂牌期结束后,2人及以上竞买人会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如有新的报价,会重新倒计时4分钟,直至4分钟内无任何新的报价,竞价结束。

(三)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为准,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报名。

(四)系统登录及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标服务

1.竞买报名:

按要求,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通过数字证书(CA锁)登录系统后,浏览意向项目公告,点击“竞买报价”按钮进入网上挂牌报价界面进行报名。

2.数字证书(CA锁)办理:

(1)现场办理。携带资料(资料需到**市公共**交易网站

https://ggzyjy.****.cn/msym/tlsggzyjyw/ywjy/jylc/cabl/下载)****交易中心一楼办理;

(2)网上办理。登录网站

https://ggzyjy.****.cn/msym/tlsggzyjyw/首页“一网交易”,点击“CA办理”。

咨询电话0475-****823、0475-****906、175****8889、400-****-0000、137****7264;

注:竞买方登陆系统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操作手册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首页“操作指南”查询。

六、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日9:00标书代写

(二)保证金处置

1.竞价成功,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出租方****交易中心****中心,将保证金退还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3.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的。

(2)被取消承租资格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七、标的踏查

1.标的物位于**县**镇Y189乡道西100米,意向承租方须亲自踏查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不实地踏查的,责任自负。

2.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标的踏查时间:公告报名期内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周春灵,联系电话:138****6489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不具备承租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4.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3.自然人承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5.土地承包经营权竞买人承诺书。

九、其他要求

1.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经营承租的土地,出租方不得随意干涉。

2.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理使用土地,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破坏土地,严禁种植易造成土地沙化的农作物。如有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前无偿收回土地,并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3.租赁期内若遇土地征收、征用等政策性调整,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租期租金及合理农耕投入费用,土地征收相关各类补偿权益全部归本场所有。

4.严禁侵占、损毁坟地,坟地范围内禁止一切耕种作业。

5.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须及时清理田间秸秆、作物残体等杂物,恢复土地原有发包原貌。

十、成交确认

1.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当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确认书》进行网上签章确认。

2.《成交确认书》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改变结果的,或者承租方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交易合同》签订时间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协商签订《交易合同》。

十二、标的移交

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要求缴纳租金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完毕。

十三、补充公告

本次网上竞价的事项如有补充,将发布补充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人:张文,联系电话:150****9330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 0475-****696

联 系 人:孙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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