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的申请,鉴于项目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结****公司部分资产(**省**市**区太清路43号1号楼101户房产)项目(项目编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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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