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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杜潇斌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187****7811 |
采购包1:
| **** | **市**区新澳路1505号2427 | 7,990,000.00元 | 98.77 |
采购包1(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 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 在法官的具体指导下,协助法官履行相应的审判辅助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服务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1年(2026年7月1日正式进场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服务标准 | 7,99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雅惠 |
| 评审专家: | 龚剑平 、 尤秀明 、 许友选 、 陈丽娥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7、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分行营业部,账号:375********652846,收款单位:****。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购买法律服务项目:5.44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门市**区**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 188****560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81号18楼C单元
联系方式:杜潇斌、林琦、王海舰、黄振斌/0592-****070、****3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潇斌、林琦、王海舰、黄振斌
电话:0592-****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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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