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区2024年、2025年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 ||
| 招标编号 | **** | ||
| 开标地点 | 开标二室 | 开标时间 | 2026-05-22 09:30:00 |
| 开标参与人 | 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单位:******公司、****方舟****公司、******公司、津格****公司、**世纪****公司 |
开标记录表
**区2024年、2025年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开标二室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非主体企业名称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有) | 履约期限 | 误期违约金赔偿金额(元/ 天) | 误期违约金赔偿最高限额 (元) | 工程质量标准 | 对质量目标的承诺 |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对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承 诺 |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 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承诺 | 项目经理专业类别和资格等级 | 项目经理承诺 | 投标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1 | ****方舟****公司 | 无需缴纳保证金 | ****348.94 | 闫小南 | 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质保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 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误期,投标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可进行报验,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至合格,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招标人将有权对成交投标人予以经济处罚,同时将对成交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 | 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误期,投标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可进行报验,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至合格,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招标人将有权对成交投标人予以经济处罚,同时将对成交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 | 合格 | 如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目标,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经济处罚2万元。 | 合格 | 如达不到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承担经济处罚2万元。 | 合格 | 如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承担经济处罚2万元。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拟派项目经理 闫小南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我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 闫小南 | 158****0039 | |
| 2 | ******公司 | 无需缴纳保证金 | ****386.1 | 张明明 | 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质保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10000 | 50000 | 合格 | 未达到目标要求,我方愿承担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 | 合格 | 未达到目标要求,我方愿承担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 | 合格 | 未达到目标要求,我方愿承担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违反承诺,我方愿承担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 | 张明明 | 159****9298 | |
| 3 | ******公司 | 无需缴纳保证金 | ****424.05 | 张玉婷 | 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质保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500 | 20000 | 合格 |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我公司未达标准,承担10000元质量违约金。 | 合格 |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合格标准,若我公司未达标准,承担10000元文明施工管理违约金。 | 合格 |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达到合格标准,若我公司未达标准,承担10000元安全生产管理违约金。 | 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我公司承诺我方拟派项目经理张玉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张玉婷 | 159****6039 | |
| 4 | **世纪****公司 | 无需缴纳保证金 | ****249.64 | 黄珂珂 | 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质保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 200元/天 | 2000元 | 合格 | 我公司承诺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 合格 | 我公司承诺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 合格 | 我公司承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我公司承诺: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黄珂珂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黄珂珂 | 183****6804 | |
| 5 | 津格****公司 | 无需缴纳保证金 | ****366.05 | 骆丽华 | 施工工期为150 日历天;质保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 | 1000元/天 | 50000元 | 合格 | 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若未达到,愿意承担人民币2万元的经济处罚。 | 合格 |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合格标准,若未达到,愿意承担人民币2万元的经济处罚。 | 合格 |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合格标准,若未达到,愿意承担人民币2万元的经济处罚。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未兼任其他在建工程,如中标,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直至竣工验收为止,如有违反,愿意接受50000元的经济处罚。 | 骆丽华 | 156****1021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536.79 |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