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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E4F02U6R | 建设单位法人:张恩辉 |
| 季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绵**油市 |
| **省**市**市**镇双埝村2组 |
| 涂仕莱石膏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绵**油市 **绵**油市**镇双埝村2组 |
| 经度:104.768611 纬度: 31.882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13 |
| 绵环审批〔2025〕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1MAE4F02U6R001P |
| 2026-0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7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1MAE4F02U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1MAE4F02U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6241TQ1G | 竣工时间:2025-11-10 |
| 2025-11-11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3c0Qni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万吨建筑石膏粉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建筑石膏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投料:用装载机将堆放在原料堆场的生石膏投料到生料斗中。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 ②混合:原料从生料斗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到干湿混合螺旋中与石膏煅烧炉排出的余热混合,使生石膏中的9%游离水脱水到8%游离水。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 ③打散:石膏从干湿料混合螺旋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打散机,通过打散机将石膏打散。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和废气。 ④煅烧:经过打散后的石膏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煅烧机进行煅烧,去除游离水和结晶。煅烧炉1号:温度在600-650℃,使生石膏中的8%游离水、18.78%结晶水变为0%游离水、10%结晶水;煅烧炉2号:温度在350~450℃,使生石膏中的10%结晶水变为5%结晶水。原理:利用高温热烟气与石膏间接接触来完成物料的煅烧脱水。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煅烧涉及到的化学反应: CaSO4﹒2H2O→CaSO4﹒1/2H2O+3/2H2O CaSO4﹒1/2H2O→CaSO4+1/2H2O ⑤磨粉:经过煅烧后石膏通过密闭管道运至改性磨机进行磨粉。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⑥筛分:磨粉后的石膏通过密闭螺旋回筛进行筛分,40目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品,作为固废,40以上目数的石膏进入下一道工序中。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⑦检验:随机抽取样品,于化验室进行物理检验,主要检验含水率、石膏三相及等强度,不合格品再次进入干湿混合螺旋中。 ⑧冷却、仓储:合格的石膏在密闭螺旋及提升机运至石膏粉成品仓过程中进行冷却,自然冷却5-10min,冷却后暂存于石膏粉成品仓。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 ⑨包装:80%产品用罐车包装,20%产品用吨袋包装。罐车包装:粉仓下方设有散装头;吨袋包装:石膏通过管道从石膏粉成品仓运至包装机包装。80%产品用罐车包装,20%产品用吨袋包装。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 实际建设情况:①投料:用装载机将堆放在原料堆场的生石膏投料到生料斗中。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 ②混合:原料从生料斗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到干湿混合螺旋中与石膏煅烧炉排出的余热混合,使生石膏中的9%游离水脱水到8%游离水。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 ③打散:石膏从干湿料混合螺旋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打散机,通过打散机将石膏打散。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和废气。 ④煅烧:经过打散后的石膏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煅烧机进行煅烧,去除游离水和结晶。煅烧炉1号:温度在600-650℃,使生石膏中的8%游离水、18.78%结晶水变为0%游离水、10%结晶水;煅烧炉2号:温度在350~450℃,使生石膏中的10%结晶水变为5%结晶水。原理:利用高温热烟气与石膏间接接触来完成物料的煅烧脱水。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煅烧涉及到的化学反应: CaSO4﹒2H2O→CaSO4﹒1/2H2O+3/2H2O CaSO4﹒1/2H2O→CaSO4+1/2H2O ⑤磨粉:经过煅烧后石膏通过密闭管道运至改性磨机进行磨粉。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⑥筛分:磨粉后的石膏通过密闭螺旋回筛进行筛分,40目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品,作为固废,40以上目数的石膏进入下一道工序中。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⑦检验:随机抽取样品,于化验室进行物理检验,主要检验含水率、石膏三相及等强度,不合格品再次进入干湿混合螺旋中。 ⑧冷却、仓储:合格的石膏在密闭螺旋及提升机运至石膏粉成品仓过程中进行冷却,自然冷却5-10min,冷却后暂存于石膏粉成品仓。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 ⑨包装:80%产品用罐车包装,20%产品用吨袋包装。罐车包装:粉仓下方设有散装头;吨袋包装:石膏通过管道从石膏粉成品仓运至包装机包装。80%产品用罐车包装,20%产品用吨袋包装。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及固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产生及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2、废气产生及防治措施 项目磨粉粉尘、筛分粉尘、简仓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粉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粉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煅烧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煅烧废气、混合粉尘和打散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各自耐高温防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引至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根据项目生产设备,主要设备为风机、改性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噪声值为75~95dB(A),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①厂房为密闭砖混结构。 ②厂界东侧、北侧及南侧均有3m高的围墙(砖混结构)。 ③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 ④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通过距离衰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等。 ⑥加强管理,在成品、原料在转运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对进出车辆要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鸣喇叭。 ⑦厂房生产区左侧窗户安装隔声屏;厂房内生产区右侧设置3m高的挡墙(砖混结构),原料堆场与投料区之间设置3m高的挡墙(砖混结构);投料区与生产区之间设置3m高的挡墙(砖混结构)。 4、固体排放及治理措施 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以及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不合格品:收集至一般固废间(5m2),定期外售。 3)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4)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产生及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2、废气产生及防治措施 (1)卸料粉尘、投料粉尘:封闭厂房。 (2)混合粉尘、打散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耐高温防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3)煅烧废气:本项目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装置,煅烧废气经高温防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磨粉粉尘、筛分粉尘、进筒仓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粉仓后通过各自粉仓布袋除尘器(1号粉仓布袋除尘器、2号粉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包装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粉仓后通过粉仓1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根据项目生产设备,主要设备为风机、改性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噪声值为75~95dB(A),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①厂房为密闭砖混结构。 ②厂界东侧、北侧及南侧均有3m高的围墙(砖混结构)。 ③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 ④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通过距离衰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等。 ⑥加强管理,在成品、原料在转运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对进出车辆要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鸣喇叭。 ⑦厂房生产区左侧窗户安装隔声屏;厂房内生产区右侧设置3m高的挡墙(砖混结构),原料堆场与投料区之间设置3m高的挡墙(砖混结构);投料区与生产区之间设置3m高的挡墙(砖混结构)。 4、固体排放及治理措施 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以及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不合格品:收集至一般固废间(5m2),定期外售。 3)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4)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
| 包装粉尘收集方式改变:由集气罩变为密闭管道。原因:便于收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预处理池、厂房,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1.5m,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参照GB16889 执行; 简单防渗区:办公室、道路等,一般硬化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预处理池、厂房,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1.5m,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参照GB16889 执行; 简单防渗区:办公室、道路等,一般硬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88 | 0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144 | 0 | 0 | 0 | 0.144 | 0.144 | |
| 0 | 0.013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2.4336 | 3.318 | 0 | 0 | 2.434 | 2.43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依托租赁厂房已建化粪池 | 无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二级标准 | 磨粉粉尘、筛分粉尘、筒仓粉尘。包装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粉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有监测 | |
| 2 | 低氮燃烧装置+耐高温防水布袋除尘器 | 《**省印发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相关要求 | 煅烧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煅烧废气、混合粉尘和打散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各自耐高温防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引至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有监测 |
| 1 | 生产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生产设备 | 有检测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对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对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 |
| 1 | 不合格品定期外售;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不合格品定期外售;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 1 | 严格落实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运输、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 已严格落实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运输、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的管理;已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
| 依托租赁厂房已建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租赁厂房已建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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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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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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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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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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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0.144吨/年、氨氮≤0.013吨/年。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化学需氧量≤0.0144吨/年、氨氮≤0.0014吨/年。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1.25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于2026年4月21日,重新核定并申请本项目总量:氮氧化物≤3.318t/a。(见附件6) 通过对项目有组织排放口监测结果计算(使用最大值进行计算,监测时工况为100%),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38kg/h×24h×300d÷100%×10-3=2.4336t/a,未超出已核发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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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