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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我县协商用于**县备用水源建设工程用地项目10.0465公顷、**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项目0.6375公顷,共拟调剂使用我县补充耕地指标共10.684公顷。
为了解决上述项目用地对补充耕地的需求,****政府与我县协商,并本着“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原则,拟购买我县10.684公顷补充耕地指标,考虑项目公共利益的需要,确定交易价格为20元/平方米,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费用共计213.68万元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请在公示******局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交易合同执行。
联系人:张家源
联系电话:133****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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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