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地块总占地面积22094平方米(33.14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7732平方米,未利用地4362平方米。该项目以完善奶绵羊产业链、****基地为目标。建设年处理 1.35 万吨生鲜绵羊乳生产线,配套智能加工设备,实现原奶高效处理;依托科研成果保障产品质量,培育特色地方品牌;****基地,推动产加销一体化,助力乡村**与产业提质。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各类绵羊奶深加工制品 1.23 万吨。为当地村集体开辟增收新途径,强化产业发展对乡村经济的辐射带动效应,助力县域乡村**战略落地。
本次调查地块2026****监狱旧址属国有建设用地,2026年4月后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永自规条〔2026〕016号)出让给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生态环境厅******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用途变更为“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建设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 ”)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位于**市**县东寨镇红光新村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2.086269°,北纬38.269497°。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得出调查结果如下:踏勘过程中未闻到异常或刺激性气味,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未发现罐、槽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本次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无生产性企业,不存在污染物。
因此,调查地块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 根据《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的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