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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砂石原料公开处置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6-05-22 10:46
公 告 ****水利局****砂厂剩余砂石料处置办法的报告(剑水〔2026〕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现就一批砂石原料公开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标的为闲置砂石原料,存放于**县鹤龄镇鸯****加工厂),总量最终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二、处置方式 本次砂石原料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违法失信行为; 2. 具备相应的沙石运输、处置能力,承诺严格遵守环保、交通、市容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完成清运作业; 3. 同意本次处置公告全部条款及现场踏勘确认的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处置相关全部风险。 四、现场踏勘时间及方式 1. 踏勘时间:2026年5月22日- 2026年5月24日; 2. 踏勘方式: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存放地点实地查看,踏勘费用自理,我方不组织统一踏勘,踏勘后视为对标的现状完全认可。 五、处置流程 1.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于2026年5月25日9:00,携带身份证明、资质文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至竞谈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 竞价/洽谈:2026年5月25日10:00,在********交通运输局6楼)开展竞价或洽谈,竞谈基准价为40元/吨,确定受让方后,现场签订处置确认书; 3. 款项缴纳:受让方需在1个工作日内支付100万元预付款; 4. 清运移交:款项结清后,受让方需在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全部沙石原料的清运、离场,自行承担运输、人工、环保等全部费用。 六、相关责任与要求 1. 本次处置按标的现状,我方不承担标的质量、数量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需充分踏勘、审慎决策; 2. 清运过程中,受让方需严格做好场地防护、扬尘治理、垃圾清理等工作,不得损坏场地及周边设施,运输车辆须严格按照标准吨位装载,若产生违规责任、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 受让方不得擅自转卖处置标的、违规处置,否则我方有权终止处置,追回标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止,共计3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交通运输局6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8****7144 特此公告。 ****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