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圩河路(**南路-川奇北门)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就下圩河路(**南路-川奇北门)路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下圩河路(**南路-川奇北门)路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33606.61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33606.6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采购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7 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标书代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 ****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部(**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规定时间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代理部(**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投标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2)本项目接受线上投标登记获取磋商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50****2404),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登记资料,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投标登记资料、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登记资料所需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开标时将投标登记资料交付代理机构人员。电子标服务
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详见磋商文件尾页)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50****2404),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开标室(**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1、时间:2026年6月4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开标室(**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自本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7.2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正本盖章扫描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3 本次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4 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名 称:****
地 址:扬子**路出口加工区内
名 称:****
地 址:**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联系人:江鹏
联系电话:150****24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下圩河路(**南路-川奇北门)路灯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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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