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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有关要求,现将****改造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地点:****政府网站、****政府公示栏、村公示栏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5月20日
一、资金的公示
(一)资金总量:171980.70元。
(二)来源:社区集体资金。
(三)性质:社区集体资金。
(四)用途:根据目标任务设计用途。
(五)安排原则和计划:按项目建议书执行。
二、项目的公告
(一)项目申报:****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了实施该项目的请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该项目。
项目名称:****改造项目。
(一)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社区。
建设内容:总面积80平方米,****中心、****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功能空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实施期限:45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二)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祥城镇项目责任人:张 爽 ;镇项目办负责人:杜绍山。
城南社区负责人:王 涛。
(三)资金来源、额度及结构:由社区集体资金全额列支。
联系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
监督电话:0872-****087
通讯地址:****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