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路(锦川路至S321)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0000090001348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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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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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江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前街道新江路398号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576-****6303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
联系人:林日俊、邵先省
电话:0576-****0077
标段(包)名称:
新江路(锦川路至S321)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330********013****1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8 _____。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 26,276,681.32元 150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孙全 一级建造师;浙132********05383
****公司 26,271,322.00元 150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许** 一级建造师;浙133********45272
****集团****公司 26,273,465.08元 150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徐跃明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浙133********48577
****公司 26,273,465.08元 150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张克强 一级建造师;浙133********06666
****公司 26,273,465.08元 150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张新忠 市政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6550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在投标承诺书第16条最后一句话填报内容为“本人 陈成红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第16条最后一句话要求的“本人 是本次招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内容不一致。 按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未按要求填写;”,作无效标处理。;贵司在商务标投标文件填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87916.33元,招标文件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308433.36元(不含税)。 按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作无效标处理。;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徐通通,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显示在建状态,项目名称为“泰悦御庭商住小区4#、5#、7#、8#、10#、11#楼,C、D、E、F、G商铺,门房。 按招标文件第10.6条第17款(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其他: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省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上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且两网站均没有已竣工验收信息的(其中之一有竣工验收信息的均认为已竣工验收),但工程实际已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合同解除的,需随资格审查资料上传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机关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②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③提供合同解除协议(放弃中标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作无效标处理。;贵司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只提供了项目负责人侯乐子2026年4月份社保证明。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为连续三个月,至少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不符合。 按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作无效标处理。;资格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按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作无效标处理。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示起止日期:
2026-05-22至2026-05-2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评标时间:
2026-05-21 10:00:00
评标地点:
9号评标室
行政监督机构:
****建设局
电话:
0576-****3095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5-22 10:48:34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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