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2 项目公告
****眼底照相机、眼压机、无创动脉硬化机、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眼底照相机、眼压机、无创动脉硬化机、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1(眼底照相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路1号503房R037室
中标(成交)金额:260000(元)
包组2(眼压机)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9****基地2栋303室(仅限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178500(元)
包组3(无创动脉硬化机)
供应商名称:**康****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沙大道16号10242房
中标(成交)金额:216000(元)
包组4(人体成分分析仪)
供应商名称:**康****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沙大道16号10242房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 | 眼底照相机 | 1套 | 260000 |
| 2 | ******公司 | 眼压机 | 2套 | 89250 |
| 3 | **康****公司 | 无创动脉硬化机 | 3套 | 72000 |
| 4 | **康****公司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2套 | 99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颜晓容、陈惠萍、刘雪梅、谢育琴、文江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的总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中标金额为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费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收取,按前述收费标准计算不足5000元人民币的按5000元收取,各包组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计算得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各包组的中标金额比例进行分摊。包组1:3120(元);包组2:2142(元);包组3:2592(元);包组4:2376(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2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篁庄大道10****创业园3号楼808室
联系方式:075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丰杰、张鹏、刘海新
联系方式:07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