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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企业“十四五”能源审计和“十五五”节能规划工作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经招标人综合评估,现就**神火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企业“十四五”能源审计和“十五五”节能规划工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公告中及附件“0001资审要求”的部分条款作出澄清。本澄清公告为资审公告的组成部分,与资审公告及附件要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一、资质要求变更
(一)原文件条款
1.附件中第一页及采购公告中第7款:“7、资质要求:**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维吾尔自治区节能服务机构名单内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附件中第三页“三、资质要求:1、**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维吾尔自治区节能服务机构名单内企业。2、机构承担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不能超过10家,应在实施审计时聘请相应的行业专家参与”。
(二)变更后条款
1.附件中第一页:“7、资质要求:不做要求”;
2.附件中第三页“三、资质要求:1、机构承担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不能超过10家,应在实施审计时聘请相应的行业专家参与”。
二、报名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原文件条款:“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16:00:00 ;”现变更为“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16:00:00”。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