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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A6K9BW09A | 建设单位法人:李** |
| 杨云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连然镇青** |
| ******盐矿430万m3年卤水接替井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3-采盐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30-B1030-采盐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安****办事处**盐矿矿山 |
| 经度:102.565960 纬度: 24.94447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19 |
| 安生环复〔2021〕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9-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765.5 |
| 181.47 | 运营单位名称:******盐矿 |
| ****0181MA6K9BW0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6N6N7Y7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CPR61Q44 | 竣工时间:2025-12-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9**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建设地点位****办事处**盐矿矿山,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办事处**盐矿矿山,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盐矿目前拥有的19口卤水井中有13口即将达到服务年限,故**12口卤水井进行接替,替换后的卤水量不变,仍为570万m3/a。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钻井工程、乏水支管、卤水支管)、储运工程(进场道路、井场道路)、辅助工程(配水控制装置、井口装置、井场)、环保工程(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泄压水池、危废暂存间、跟踪监测井)等,其余依托原有项目。项目总投资70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29%。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盐矿13口卤水井服务满后,已建12口卤水井进行接替,因An30、An33井井位避让盐穴储能项目,故井位稍有调整,调整井位在用地范围内,井位建设后卤水量不变,仍为570万m3/a。12口卤水井配套建设井口装置、乏水支管、卤水支管、井场道路)、配水控制装置、泄压水池等,**环保设施隔油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危废暂存间等,其余依托原有项目。项目总投资776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1.4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34%。 |
| ****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验收阶段与环评对比,主体工程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因An30、An33井井位须避让盐穴储能项目,需重新对An29-30、An33-34开发矿块及井场、井场道路进行优化调整,将原设计的An29-30开采矿块调整到An31-32开采矿块南侧的An8-9和An11-12之间;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原有采矿许可证到期,2023年采矿证延续办理,办理后新的采矿许可证**范围由5个拐点调整为16个拐点圈定,**面积由2.3122km2调整为2.2869km2(**开采面积减小),开采深度未发生变化,仍然为1460m~1070m(海拔标高),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均在**范围内。 项目**面积缩小0.0253k㎡,An30、An33井井位有调整,未发生重大变动,工程变更在可接受范围内,纳入本次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的生产工艺为水平对接井采卤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生产工艺为水平对接井采卤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应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及施工前新增****设备处理达到绿化回用水标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钻井废水及固井废水经收集沟收集至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于钻井冷却钻头及井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洗井废水及管道试压水依托净化车间卤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残留卤水、泥浆泵及输卤泵间接冷水系统废水收集后进入净化车间乏水池内回注卤井,不外排;常规修井,测腔作业时卸压废水经各井口周边设置的卸压水池收集后回注卤井,不外排;洗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绿化。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三)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工艺,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盐泥经泥浆桶加水稀释后回注于服役到期卤井;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管理要求:①对服役到期井场进行植被恢复;②清除卸压水池内的杂草及碎石;③设置一个跟踪监测井;④新增48个地表沉降观测点,在卤井有采空区时设置,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沉降观测点进行观测。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建设了“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项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设备处理达到绿化回用水标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钻井废水及固井废水经收集沟收集至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于钻井冷却钻头及井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洗井废水及管道试压水依托净化车间卤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残留卤水、泥浆泵及输卤泵间接冷水系统废水收集后进入净化车间乏水池内回注卤井,不外排;常规修井,测腔作业时卸压废水经各井口周边设置的卸压水池收集后回注卤井,不外排;洗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5m3/d****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绿化。 经监测,****处理站出口pH、色度、嗅、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大肠埃希氏菌等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绿化。 项目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措施。 根据对项目施工期的监测,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9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并且施工时间短,施工噪声可通过消声隔音和密闭设备来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将会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在厂界东面、南面、西面、北面进行噪声监测,昼间噪声值为52~57dB(A)、夜间噪声值为41~47dB(A),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车辆进出加强管理。经监测,项目运营期昼间噪声值为41~56dB(A)、夜间噪声值为36~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怡含环境****公司定期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钙镁泥浆经柱塞泵回注于服役到期卤井;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①An1、An2、An3、An4井场占地被****350MW压缩空气储能项目进行利用,暂未进行植被恢复,其他井场服役到期后严格进行植被恢复;②已清除卸压水池内的杂草及碎石;③**开采范围内设置一个跟踪监测井;④验收期间已建48个地表沉降观测点,并委托****公司定期对沉降观测点进行观测。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报告书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环境局**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防渗工程结束后应提交施工防渗监理报告,自行组织开展防渗工程环保预验收,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存档备查。 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项目建成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已编制《******盐矿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533601-2026-017-L。 项目防渗工程施工在**鑫华****公司的监理下进行,施工期结束后监理单位已编制了施工期监理报告,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存档备查。 项目设计阶段已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项目于2023年9月11****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有效期为2023年9月2日至2028年9月1日。 项目已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委托******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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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泥浆池沉淀,卤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钻井废水及固井废水经收集沟收集至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于钻井冷却钻头及井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洗井废水及管道试压水依托净化车间卤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残留卤水、泥浆泵及输卤泵间接冷水系统废水收集后进入净化车间乏水池内回注卤井,不外排;常规修井,测腔作业时卸压废水经各井口周边设置的卸压水池收集后回注卤井,不外排;洗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5m3/d****设备处理。 | 经监测,****处理站出口pH、色度、嗅、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大肠埃希氏菌等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绿化。 |
| 1 |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项目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 | 根据对项目施工期的监测,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9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施工过程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工艺;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并且施工时间短,施工噪声通过消声隔音和密闭设备来降低噪声。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车辆进出加强管理。 | 施工期在厂界东面、南面、西面、北面进行噪声监测,昼间噪声值为52~57dB(A)、夜间噪声值为41~47dB(A),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昼间噪声值为41~56dB(A)、夜间噪声值为36~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设置一个跟踪监测井 | **开采范围内设置一个跟踪监测井 |
| 1 | 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盐泥经泥浆桶加水稀释后回注于服役到期卤井;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怡含环境****公司定期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钙镁泥浆经柱塞泵回注于服役到期卤井;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
| 1 | ①对服役到期井场进行植被恢复;②清除卸压水池内的杂草及碎石;③新增48个地表沉降观测点,在卤井有采空区时设置,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沉降观测点进行观测。 | ①An1、An2、An3、An4井场占地被****350MW压缩空气储能项目进行利用,暂未进行植被恢复,其他井场服役到期后严格进行植被恢复;②已清除卸压水池内的杂草及碎石;③验收期间已建48个地表沉降观测点,并委托****公司定期对沉降观测点进行观测。 |
| 1 | 严格执行报告书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环境局**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防渗工程结束后应提交施工防渗监理报告,自行组织开展防渗工程环保预验收,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存档备查。 | 公司已编制《******盐矿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533601-2026-017-L。项目防渗工程施工在**鑫华****公司的监理下进行,施工期结束后监理单位已编制了施工期监理报告,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存档备查。 |
| 盐硝车间、卤水总管、乏水总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盐硝车间、卤水总管、乏水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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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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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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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服役到期井场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An1、An2、An3、An4井场占地被****350MW压缩空气储能项目进行利用,暂未进行植被恢复,其他井场服役到期后严格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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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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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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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