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公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处置债权合计为735.66万元,其中本金400万元,受让利息为19.57万元,按合同计算至基准日孳生利息为人民币316.09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4月20日,****法院确定为准)。资产分布地区为**市,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受****委托,聘****银行****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本息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债权本金400万元,受让利息为19.57万元,按判决计算截至基准日孳生利息为人民币316.09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4月20日,****法院确定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房产和工业土地使用权。保证人为朱力。
二、债务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5日,注册地址为****园区华东街道18号,企****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出资股东为修品清(占比100%),法定代表人刘永华,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物概况
该债权项下****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农科园华东街道18号的1处工业房产,面积为1219.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132平方米。
四、保证人概况
朱力,男,住址为**省**市。
五、诉讼情况
债权未诉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6年5月2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0233
传真:024-****0234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0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