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现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进行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需求复核工作,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公开遴选药品供应商,共分1项,药品目录包括1284个品规(详见附件),服务地点:**省**市。
二、项目预算情况
本项目2026年预算金额已批复2000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三、经费结算渠道
通过对公账户汇款或者支票结算。
四、关于组织实施采购的意见建议
(一)采购方式
议价。
(二)采购包划分
因本项目采用单品议价,所以不再单独分包,药品目录包括1284个品规。
(三)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1.目录中已明确生****医院集中采购报量品种、原研药),生产厂家指定唯一配送企业的直接中选,多家配送企业的随机抽选;
2.目录中未明确生产厂家,但明确采购渠道为集中采购的品种必须填报集中采购结果,且以低价入选,生产厂家指定唯一配送企业的直接中选,多家配送企业的随机抽选;
3.目录中未明确生产厂家,但明确采购渠道为自行采购的药品,按照目录确定的通用名、剂型、规格,不限生产厂家,以低价中选,生产厂家指定唯一配送企业的直接中选,多家配送企业的随机抽选;
4.多家配送企业报价同一厂家药品的,按照相同配送企业药品每组不超过20种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抽选确定配送企业;如果只有1家配送企业报价的,直接中选。
(四)资格条件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药品生产企业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销售企业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五)合同履约要求
1.本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视履约情况续约,不超过3年。
2.合同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医院采购计划全品全量供应,不得以无货、采购量少等****医院药品采购计划;确因生产企业产量不足断供,必须由生产企业出具断货证明。成交供应商确定无法供货品种,医院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
3.所有药品必须严格落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线上交易。采购周期内,药品价格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国家出台新的价格调整政策,或因“**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价格调整的,供****医院,并提供相关调价书面证明。
4.供应商无正****医院同意而延期交付时,****医院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当月计划货款总金额的 1 % 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当月计划货款总金额的 5 % ;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付,****医院任务实施,医院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医院造成的实际损失,供应商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5.供应商未按合****医院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6.医院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医院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每迟付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 1 % 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应付款金额的 5 % 。
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经济要求
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八、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9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意见建议,请在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孙先生
电 话:136****3579、139****4268
某部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