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市就业的省内院校**、**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项目单位范围
我县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岗位征集和双向对接
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时须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如下材料:①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②单位情况介绍1份,需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社保待遇及工资报酬;③申报单位填写《**市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26年6月底前报县人社局319办公室,逾期未报送按自动放弃处理。
县人社局通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用人单位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双向对接。具体时间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请用人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关注**人社微信公众号),8月底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培训,9月份项目人员全部到岗工作。参加双向对接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求职资料。
四、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属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单位须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项目期满后,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
2.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人社局申请参与项目。
咨询电话:0939-****382
附件:**市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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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