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度实验分析用气采购(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公司2026年度实验分析用气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
2.2 项目概况:****公司2026年度实验分析用气采购。
2.3 比选范围:货物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岸区南滨西路31号。
2.5 交货时间:接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送货上门,上门时间应在工作日9:00~17:00;
方提供的气瓶必须保证专瓶专用,每个气体(瓶装)应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所送气瓶、运输车辆和押运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给我司相关合格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气瓶的有效合格证书,车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以及押运人员的危化品相关资质等。
2.7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买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商务条款的规定。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全部由本项目中标人承担并负责支付。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气瓶所有权为乙方拥有,甲方负责安全使用,乙方提供气瓶必须至检验有效期范围之内,每个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钢瓶帽,瓶身无明显损伤。
4.2对充装气体和气瓶必须其充装气体与气瓶颜色相对应,气瓶颜色、气瓶的字样和色环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2016)规定。
4.3气瓶瓶体上对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监局锅发【2000】250号附录17-1)规定。
4.4乙方负责气体(瓶装)的运输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使用位置。
4.5如运输过程中所发生气体(瓶装)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气体(瓶装)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应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且中手动搬卸过程中要求轻拿、轻放;对于相互起剧烈化学反应的气体,不允许同时运输,必须分开运输。
6.1 投标人于2026年 5 月 22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标书代写
6.2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6.3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标书代写
6.4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6.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5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标书代写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 比 选 人:**** |
比选代理机构:**** |
| 地 址:****岸区南滨西路31号 |
地 址:**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水务大厦5楼 |
| 联 系 人:李老师 |
联 系 人:李静 |
| 电 话:023-****5896 |
电 话:189****7088 |
**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