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1线东乌珠****服务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服务区一处,规划用地面积20802㎡,总建筑面积1379.01㎡(不含罩棚),其中:****中心建筑面积548.21㎡,地上一层框架结构;****营业厅建筑面积443.00㎡,地上一层砌体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87.80㎡(含消防水池),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加油加气站罩棚占地面积851㎡(三级站);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围墙、给排水、消防、电气外线等附属工程。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国道331线东乌珠****服务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s://ggzyjy.****.cn/msym/xlglm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qq.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5日(不少于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其勒木恩
联系电话:186****629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177****2774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xlglmggzyjyw/)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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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