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修齐镇溪家沟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县**街道张家湾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项目 已由 ****委员会以 城发改委投资[2025]506号、 城发改投资〔2025〕5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县****指挥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县修齐镇、**县**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对**县**街道张家湾尾矿库进行风险隐患治理,A区:抗滑桩6根、八字拦水坝、排水沟247m、消能池1座、跌级沉沙井1座、维修排水沟113m、值班室维修、植被恢复2700m2;B区:挡墙长892m等。 2.对城修齐镇溪家沟尾矿库进行风险隐患治理,转运石渣3000m、回填锰渣3000m、扶壁式挡土墙32m、混凝土截水沟271m、消能池1处、维修排水沟160m、路面硬化220m、草籽播种1000m、围网防护320m、钢管桩支护12591m、片石砼挡墙834m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724.8718万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3本招标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街道观音堂路43号 | 地 址: | **市**坡区保利九悦荟1栋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夏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 电 话: | 023-****8035 | 电 话: | 150****916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7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