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技术改造项目 | **** | **市**区**镇北华** 100 米顺意路 1 号 | 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市**区**镇北华** 100 米顺意路1号,建筑面积29321.6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技术改造,将1.75万吨/年实芯电梯导轨的辊涂/刷漆原料由水性漆调整为油性漆。技改后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总体产能及产品种类均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实心电梯导轨6万吨,其中水性漆涂装产品4.25万吨,油性漆涂装产品1.75万吨。 | 1.运营期辊涂/刷漆及烘干生产线有机废气应经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设施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无新增生产用水、生活污水。 3.合理平面布置,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油性漆渣、废油漆、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应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