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公司国道**至**公路牡海界至横道河子****实验室母体授权服务(一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公司国道**至**公路牡海界至横道河子****实验室母体授权服务(一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路线起点位于绥满公路**市与**市交界处,起点桩号K183+621.3,终点位于横道河子威虎山影视城门前,终点桩号K221+616.90。路线全长31.895km,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
2.4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实验室母体授权服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合同包 |
里程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 A1 |
K183+621.3~K221+616.90 |
1.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设立工地试验室,经备案并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2.对项目进场各类原材料开展质量检测核验,杜绝不合格材料投入施工使用; 3.全程跟进施工环节试验检测工作,把控路基、路面、桥梁等施工工序质量; 4.开展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工作,规范整理试验检测资料,出具合规检测报告; 5.积极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及质监单位各项检查督导工作。 |
213,000 |
| 注:①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此价格为含税(专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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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6个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省**市**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3.1.2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含桥梁隧道工程、道路工程)。
注: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5年12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标书代写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2023年5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标书代写
3.2.4供应商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以“**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5供应商在**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cn)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查询截图需要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主要人员、分支机构等)。
3.4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所属试验检测机构,供应商不得接受过本项目委托人、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委托,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所属试验检测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
注:以上网页截图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28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咨询电话:0451-****0005;电子标服务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和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的递交:需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合同包。
5.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3时30分。
5.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供****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按时一次性足额汇****银行账户,否则响应无效。②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合同包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采购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采购保证金未按规定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3时30分;
6.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企业招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
**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9.1本次询比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地址:**省****开发区**北区27委1层01(******公司院内)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5****0676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省**市**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7010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风险防控部
监督电话:0451-****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