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法磷酸配套无水氟化氢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审批
福建-龙岩-上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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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42430Q孟文祥
刘莹州******县
**市**县蛟洋**埔村工业路1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湿法磷酸配套无水氟化氢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2021版本:044-C2611-C2611-无机酸制造
******县 ******县
经度:116.708333 纬度: 25.182778****环境局
2025-04-16
龙环审〔2025〕73号〔2025〕73号913********542430Q001V
2025-10-21457.25
20****
913********542430Q**省****公司
913********204856X**省****公司
913********204856X2026-01-12
2026-04-202026-05-19
http://www.****.com/show_205.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水氟化氢2.0万t/a(高纯无水氟化氢1.9万t/a、工业级无水氟化氢995.27t/a)无水氟化氢2.0万t/a(高纯无水氟化氢1.9万t/a、工业级无水氟化氢995.27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现有2万吨/年无水氟化氢生产线进行提质改造,拟新增1套提质精馏塔及配套设施,将工业级无水氟化氢提升至高纯级,产能保持不变。同时,对无水氟化氢装置产生的二氧化硅渣(属于一般固废,现全部进入5万吨/年硅酸盐联产装置生产硅酸盐)进行提纯,通过过滤洗涤法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继续厂区内自利用生产硅酸盐。对现有2万吨/年无水氟化氢生产线进行提质改造,新增1套提质精馏塔及配套设施,将工业级无水氟化氢提升至高纯级,产能保持不变。同时,对无水氟化氢装置产生的二氧化硅渣(属于一般固废,现全部进入5万吨/年硅酸盐联产装置生产硅酸盐)进行提纯,通过过滤洗涤法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继续厂区内自利用生产硅酸盐。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新增尾气吸收洗涤废水经新增的含砷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微孔过滤+缓冲槽+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无水氟化氢装置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作为补充水,不外排。新增二氧化硅渣洗涤废水全部回用于无水氟化氢装置串级洗涤器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新增尾气吸收洗涤废水经新增的含砷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微孔过滤+缓冲槽+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无水氟化氢装置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作为补充水,不外排。新增二氧化硅渣洗涤废水全部回用于无水氟化氢装置串级洗涤器用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氟化物(吨/年) 硫酸雾(吨/年) 砷及其化合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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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03 0.5922 0 0 0.304 0.003 /
0.007 0.0014 0 0 0 0.008 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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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含砷废水处理设施 / 采用微孔过滤+缓冲槽+活性炭吸附工艺 不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尾气吸收塔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表5标准 三级水洗+三级碱洗系统 氟化物<0.40mg/m3、砷及其化合物:未检出、硫酸雾: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 减震基座 昼间<62.8、夜间<54.1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进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二氧化硅渣外售综合利用或在厂内自行利用,鉴于厂内未设置二氧化硅渣临时贮存场所,你司应做到立产立清,建立完善二氧化硅渣外售、自行利用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二氧化硅渣外售******公司利用;废活性炭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泄漏检测和报警系统。进一步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可全部收集。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生态环境局备案(附件3),备案编号:350523-2025-05-H;罐区建设了围堰,AHF生产装置区重要位置安装了51个HF报警设施(1楼7个,2楼12个,3楼4楼18个,5楼6楼14个),1个氟气报警设施,1个碘蒸汽报警设施,1个氧气报警设施,安装位置见图4.2-4。厂区内设置有900m3、400m3、720m3事故应急池各一座,并与园区梅坝溪片区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增混合反应、精馏尾气依托现有三级水洗+三级碱洗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增混合反应、精馏尾气依托现有三级水洗+三级碱洗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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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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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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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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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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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改建工程实施后新增大气污染物氟化物排放量0.2912t/a,全厂氟化物排放量0.5922t/a.根据验收结果计算,项目废气中氟化物的实际排放量为0.304t/a,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总量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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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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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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