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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24日在**市**市组织召开了年产30000吨纳米陶瓷复合新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验收组审议,年产30000吨纳米陶瓷复合新材料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飞宇/138****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