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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发〔2024〕115号)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主体承担的相关作业环节和作业数量进行了县乡(镇)联合核验,核验比例均不低于15%,现将此次完成验收的服****集团****公司等2家)的服务环节和服务数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党建监察)反映,联系电话:0816-****932。
附件1:**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县乡(镇)联合核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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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