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综合政务、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0521 | |
| 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文号: | 和水许决字〔2026〕47号 | 发布日期: | ****0522 | |
| 主题词: | 现行有效 | >|||
和水许决字〔2026〕47号
**省****公司:
我局于2026年5月20****公司关于**县水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河**桥至**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办理号:HY202****00002)。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县水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河**桥至**段)位于位于**市**县**镇、大坝镇和**镇;河道清淤上游起点位于**镇**桥(东经114.865276°,北纬24.126121°),下游终点位于**河与浰江汇口处(东经114.928686°,北纬24.384635°)。建设规模:本工程清淤清障总长度为12.067km,其中**河12.067km,总方量共20.13万m3;临时布置2处临时堆场,1#临时堆场占地面积为1.77hm2,平均堆放高度约6.5m,堆渣边坡比1:2,临时堆渣量约为11.52万m3;2#临时堆场占地面积为1.32hm2,平均堆放高度约6.5m,堆渣边坡比1:2,临时堆渣量约为8.61万m3。项目总占地面积43.9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公顷,临时占地面积43.94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20.13万立方米,无填方,无借方,弃方总量20.13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133.3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06.65万元。项目已于2026年2月开工,2026年5月完工,建设总工期4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3.9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6.36904万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县水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河**桥至**段)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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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