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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发建设的原**林业汽车保修厂厂部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市四板南路。根据**闽延****公司出具的“关于**林业汽车保修厂厂部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房面积变更说明”,该项目原设计配电室(即设备电房)建筑面积不满足供电配电室使用要求。为满足要求,现由建设单位申请,拟将项目设备电房建筑面积由327.56㎡调整为392㎡,增加64.44㎡,设备用房仍为一层。本次增加设备电房面积后项目容积率为2.21,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约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现将原**林业汽车保修厂厂部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备电房优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建设项目现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以******局提出建议和意见。具体资料可到我局查阅,联系电话(0599—****62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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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增前总平图
******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