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6年6月5日上午10时在**县发展大厦四****交易中心第二开****医院位于**县天城镇**路程家巷36号院内食堂2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300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年租金参考价2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和竞买准备金8万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承租人。
有意竞租者(竞买人),请于2026年6月4日下午5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上述约****银行账户,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并携带保证金缴存凭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等到****办理竞租报名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3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715-****288 181****1110 刘先生
公司地址:**市邮电路69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942********0403374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四季花城支行
竞买准备金开户单位:****
开户行:****银行****公司**金厦支行
账 号:176********008805
注:1、竞租人必须是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三年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需同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需具有三年**市范围内食堂经营实际经历并能提供相应3年以上(含3年)《食堂租赁合同》(如提供虚假资料,后果自负);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拟派员工的健康证。
3、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的,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在租赁期内如相关部门政策调整收回经营权,租金按日计算并退回租赁经营权。
4、标的物以现状招租,具体详见《招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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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