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106(兼传真)
地址:**市**区梧桐中路19****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韩村镇**村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采用****公司采矿过程产生的煤矸石对**市**县韩村镇**村西部采矿遗留的矿坑进行回填造地,回填结束后进行覆土,恢复至农田复垦标准,主要包括**地质环境治理,同时完善周边道路、沟渠等配套设施,盘活闲置**,规划治理面积33330m2(50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28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因机械和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的民房的化粪池处理,最终由农户施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水是强降雨天气时产生的煤矸石渗滤液,通过底部设置的管道排至渗滤液收集池内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渗滤液由封****煤矿污水处理站****煤矿矿井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汽车运输等环节噪声。严格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防止应设备故障工作时产生高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布设围墙,必要时,可设立临时声屏障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为防止各施工场内交通混乱,造成人为噪声污染,工程材料运输车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空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遵守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无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弃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每天由专人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填埋场。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网站进行了二次公示,未收到公众信息调查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