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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司提出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我局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县****公司申请许可事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对公示的许可事项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公示期为5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中心E****审批局交运事务科),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426
附件:道路旅客经营许可信息表
| 道路旅客经营许可信息表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客运班线 | 日发班次下限 | 途径路线及停靠站点 | 车辆数量及要求 | 备注 |
| 1 | **县****公司 | **至** | 1 | 劳山 | 投入壹辆中型中级客车、壹辆小型中级客车 | 重新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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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