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停车场西侧、东侧地块考古土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约58988㎡****停车场西侧地块25936㎡、****停车场东侧地块33052㎡)
2.3合同估算价:约40.3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配合考古工作开始至考古工作结束) 2.5招标范围: 土方开挖、短驳、回填、外运、内运、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及甲方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踏勘现场: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详细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任何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对自己现场踏勘结果及投标报价负责,请投标人务必慎重报价。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或单位面积内重复作业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等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或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05月 22 日~2026年05月 26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4: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人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3条资料前往**** (**市新街街道**西路189号三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银行转账截图及下列4.3条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2****6936);除发送扫描件外,投标人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邮费自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新街街道**西路189号三楼代理部),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逾期到达的书面资料将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和书面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接收单位:****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 732********00061926
4.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 **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 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0)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11)获取招标文件转账证明。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 732********00061926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5近三年内受过外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 01 日下午2时00分,地点为:****中心403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需提交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 **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 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0)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标书代写
注:
①上述第(5)、(6)、(7)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不超过 60%(含预付款),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不超过 80%(含预付款),第三年春节前付清余款(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结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算审计(核)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或者核减幅度过大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实质性处罚。其中,核减幅度超过5%但在10%以内的,施工单位承担50%的审计费;核减幅度超过10%的,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审计费,直接在审定金额中扣除。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见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 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6年5月 22 日至2026年5月 26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0-****5618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街街道**西路189号三楼
邮编:2142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6936
2026年5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