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洞庭香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经营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农创客”培育子项目遴选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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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部分建设项目调整的批复》(****)文件精神,我县纳入洞庭香米产业集群“农创客”发展水稻产业项目,支持中央财政资金25万元,奖补主体2个。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通知要求,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主体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项目用于支持主体发展水稻产业,对主体在2026年度发展水稻产业的投入给予一定奖补,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须达到1:3以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烘干仓储设施建设;

2、农机、农资用房建设;

3、水源(机井、机埠等)建设;

4、未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机设备等。

5、加工设备设施等。

二、主体要求

1、2023年以来注册成立的从事水稻生产的经营主体;

2、主体法人年龄未满45周岁;

3、主体法人热爱水稻产业,有一定文化水平,可以带动周边农户增收,自愿参与遴选。

三、遴选资料

1、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种植面积佐证资料,包括土地流转协议、实际种植面积等(实际种植面积参考享受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面积,由所在乡镇****服务中心签字盖章确认);

3、法人学历证书、水稻产业技术培训证书复印件等;

4、主体2026年发展水稻产业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内容。

四、相关说明

主体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5月27日17:30,资料提交地点****粮油站,联系人:姚鹏 ,联系电话:138****0895。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实施主体,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最终将按照遴选排名分档进行奖补。

附件:遴选评分细则

遴选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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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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