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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谷脚镇****活动中心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关于谷脚镇****活动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5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谷脚镇****活动中心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同时委托**业******公司对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相关资料。 现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53号令)《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附件如下: 联系人:周工/185****8088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