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15:12
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22日我局受理了红城水泥年产70万吨超细复合矿物掺合料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红城水泥年产70万吨超细复合矿物掺合料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自治****开发区****院内 |
| 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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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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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建设年产70万吨超细复合矿物掺合料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厂房、配料库、成品库、粉煤灰密闭库、粒化高炉矿渣库房、脱硫石膏库房等。新增建设18799.90m2粒化高炉矿渣库、1254.57m2脱硫石膏库,Φ50×48(h)粉煤灰钢板仓、Φ9粉煤灰钢板仓及配套提升输送环保除尘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机动车废气。为降低施工废气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强化施工场地、施工废弃物、施工物料现场等的扬尘监管;场地处理要严格落实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路面洒水抑尘。同时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使车辆工作在正常状况下。 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期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施工位于现有厂区内,设施便利齐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系统,排入化****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经收集****填埋场处理。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去向合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Φ50粉煤灰库仓顶逸散粉尘(G1-1-1)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1#-1)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3.3m排放(P1-1)排放;2#Φ50粉煤灰库仓顶逸散粉尘(G1-1-2)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1#-2)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3.3m排放(P1-2)排放;Φ16粉煤灰库仓顶逸散粉尘(G1-2-1)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2#-1)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5.6m排放(P2-1)排放;Φ9粉煤灰库仓顶逸散粉尘(G1-2-2)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2#-2)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5.6m排放(P2-2)排放;Φ6脱硫石膏库仓顶逸散粉尘(G1-3)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3#)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5.6m排放(P3)排放;Φ12矿渣粉库仓顶逸散粉尘(G1-4)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4#)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5.6m排放(P4)排放;Φ12成品库仓顶逸散粉尘(G1-5)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5#)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5.6m排放(P5)排放;Φ12成品库仓顶逸散粉尘(G1-6)由仓顶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6#)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库顶5.6m排放(P6)排放;石膏装卸粉尘(G2)石膏储存封闭库房内,上料过程采取三面围挡加顶部覆盖措施;Φ50入Φ16粉煤灰提升粉尘(G3-1-1)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7#-1)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7-1);Φ50入Φ9粉煤灰提升粉尘(G3-1-2)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7#-2)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7-2);粉煤灰Φ16、矿渣、石膏提升入磨机粉尘(G3-2-1)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8#-1)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8-1);混料提升入成品库粉尘(G4)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9#)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9);Φ12成品库出料提升粉尘(G5)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10#)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10);Φ12成品库散装放散粉尘(G6-1)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11#-1)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11-1);Φ9粉煤灰放散粉尘(G6-2)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11#-2)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11-2);密闭斜槽气力输送粉尘(G7)(G8)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12#)、(13#)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12)、(P13);混料粉尘(G9)由脉冲单机布袋收尘器(14#)处理后经直径0.3m,高于地面15m排放(P14);球磨粉尘(G10)经脉冲96-9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排放,仓顶、提升、混料、球磨、成品周转等均为密闭输送并配套设19个布袋除尘器。 变动新增Φ50粉煤灰库仓顶逸散粉尘(G1-1-2)、Φ9粉煤灰库仓顶逸散粉尘(G1-2-2)、Φ6脱硫石膏库仓顶逸散粉尘(G1-3)、Φ50入Φ9粉煤灰提升粉尘(G3-1-2)、Φ9粉煤灰放散粉尘(G6-2)排放浓度均满足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水泥仓等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均低于2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及修改单中限值。变动新增脱硫石膏在拟建库房进行陈化自然风干降低含水量,便于后续进入生产工序进行气力输送,各原料仓顶均配备单机布袋除尘器,上料过程采取三面围挡加顶部覆盖封闭措施,变动新增粒化高炉矿渣储存在封闭库房内,库房封闭性能良好,库房顶部设洒水降尘喷淋设施,厂区地面硬化且定期清扫,可以做到厂界无组织达标。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动后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球磨机降温循环水补水、粒化高炉矿渣库喷淋降尘水全部蒸发损耗,项目无废水产生及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主要设备为斜槽风机、罗茨风机、提升机、球磨机等设备,运行声压级75~90dB(A)。采取措施为消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措施: 项目变动前后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主要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粉尘(S1)、设备维修废机油(S2)。 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7.26t/a,除尘器收集粉尘为7260t/a,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9%,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变动项目设备维修维护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则全厂最大暂存量为0.25t/a,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采取环评要求措施后项目可以做到废气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球磨机降温循环水补水、粒化高炉矿渣降尘水全部蒸发损耗,变动项目无废水产生及外排。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硬化,变动新增粒化高炉矿渣库、脱硫石膏库防渗结构为200mm厚C30细石混凝土地面(P6);复合土工膜(**度聚乙烯膜(HDPE)厚度不小于1.5mm);素土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原料储存库地面防渗性能满足渗透系数为 1.0×10-7 cm/s 且厚度为 0.75 m 的天然基础层要求;危废暂存间至少2 mm 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 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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